問題詳情
43 依公司法第 387 條明文規定,下列何者不是公司登記或認許之申請人或代理人?
(A)代表公司之負責人
(B)記帳士
(C)會計師
(D)律師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0225
統計:A(23),B(438),C(3),D(49),E(0)
用户評論
【tony.h5091】評論
公司法387:公司之登記或認許,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備具申請書,連同應備之文件一份,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由代理人申請時,應加具委託書。前項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有數人時,得由一人申辦之。第一項代理人,以會計師、律師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