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我是小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甲將藥粉丟掉,是完全放棄這一次的犯罪行為,但是否出於己意,依實務,以行為人是否出於己意來判斷,本題甲是因為害怕被發現而放棄的,並非出於己意,因此無中止犯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