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根據民國105年修正之「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哪一項行為符合法定規範?
甲、瑞瑞在美國生產了,老公身在臺灣未離境向公司請陪產假五天。
乙、小孩一歲的妃妃向公司要求60分鐘的哺乳時間,哺乳時間視為工作時間。
丙、盈盈的小孩如果要打預防針,可以向公司請7天的家庭照顧假。
丁、潘潘生了第一個小孩,打算請3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前6個月還有投保薪資60%的薪水。
戊、君君懷孕的過程中,向公司請了7天的產檢假。
(A)甲乙丙丁戊
(B)丙丁戊
(C)乙丙
(D)甲乙丙。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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