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mine】評論
(B)精神衛生法15條,審查會召開審查會議,得通知審查案件之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到場說明,或主動派員訪查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
【nana870828】評論
樓上的同學,是B選項才對喔~~ ^^
【莊福元】評論
哈! 對,打錯了。再重打一次。原條文的"得":表非強制性之義務,(B) 選項中使用"應",表示強制之意。
【winny】評論
比較:(42-2)社區強制治療-不得逾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