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惠】評論
現已改成2歲。
【Pinky Cai】評論
增訂並修正特殊教育法條文 102.01.23公布 NO.23 身心障礙教育的實施,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專業評估之結果,結合醫療相關資源,對身心障礙學生進行有關復建、訓練治療。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應自二歲開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