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張亞聖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民事訴訟法第三百五十五條規定:「文書,依其程式及意旨得認作公文書者,推定為真正。」
【用戶】nolifenopain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兩岸條例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