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依據憲法本文及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號解釋,關於法律案之提案權,下列何者正確?
(A)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但無向立法院提案之權 
(B)行政院必須依法行政受法律拘束,故無向立法院提案之權 
(C)司法院職司依法審判,無向立法院提案之權 
(D)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公民有連署向立法院提案之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10204
統計:A(75),B(5),C(5),D(54),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薏庭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總統也有提案權不是嗎 答案是D吧

【用戶】茉茉·貝莉雅·戴比路克(已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總統沒有提案權,五院才有

【用戶】crleader314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能提法律案的主體只有五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