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ie Yeh】評論
(A)記名(C)呈請總統
【jessica100917】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 3 條 (行政院)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
【李逍遙】評論
◎19.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有關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B)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的連署,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始能通過 (A)不信任案提出 72 小時後,應於 48 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 (C)不信任案通過後,行政院院長應辭職並得呈請總統逕行解散立法院(D)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1年2 年內不得對行政院院長提不信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