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佳伶】評論
刑法第86條因未滿14歲而不罰者,得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wadeyc1004】評論
不罰是否可以說是不成立犯罪?
【Vicky Chang】評論
違法阻卻性事由通常包括有: 正當防衛,為權利和其他利益免遭正在進行的侵害,採取制止不法侵害而對不法侵害人造成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損害的行為[2]。 緊急避險,為權利和其他利益免收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採取的損害另一較小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法令行為,基於成文法律、法令、法規的規定,作為行使權權利或承擔義務所實施的行為。 正當業務行為,沒有法律、法規的直接規定,但在社會生活中被認為是正當的業務上的行為。 被害人承諾,被害人的承諾符合一定條件,便可排除損害被害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的犯罪屬性。 基於推定的承諾行為:包括民法中無因管理等。 自救行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人,在通過法律程序或機關不可能或明顯難以恢復的情況下,根據自己的力量進行救濟的行為。
【Danny.chen759】評論
不是有少年事件處理法, 針對 12~18 歲的少年?刑法不罰,但少年事件處理法罰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