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有關直轄市山地原住民自治區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山地原住民區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依地方制度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直轄市政府委辦事項
(B)山地原住民區之區民代表會得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制定地方稅自治條例
(C)山地原住民區之區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
(D)山地原住民區自治法規未制(訂)定前,繼續適用原直轄市自治法規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6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Bruce】評論

(A)山地原住民區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依地方制度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直轄市政府委辦事項→V,地制法§83-2第1項: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稱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以下簡稱山地原住民區),為地方自治團體,設區民代表會及區公所,分別為山地原住民區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B)山地原住民區之區民代表會(不)得依地方稅法通則規定制定地方稅自治條例→X,地制法§83-7:I 山地原住民區實施自治所需財源,由直轄市依下列因素予以設算補助,並維持改制前各該山地鄉統籌分配財源水準:一、第八十三條之三所列山地原住民區之自治事項。二、直轄市改制前各該山地鄉前三年度稅課收入平均數。三、其他相關因素。II 前項補助之項目、程序、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直轄市洽商山地原住民區定之。(C)山地原住民區之區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V,地制法§58第4項:直轄市之區由山地鄉改制者,其區長以山地原住民為限。(D)山地原住民區自治法規未制(訂)定前,繼續適用原直轄市自治法規之規定→V,地制法§83-5第1項:山地原住民區之自治法規未制(訂)定前,繼續適用原直轄市自治法規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