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機關辦理特定之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禁止規定者外,得對國內產製加值達百分之多少之財物或國內供應之工程、勞務,於外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規定之決標原則時,以高於該標價一定比率以內之價格,優先決標予國內廠商?
(A)二十
(B)三十
(C)四十
(D)五十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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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リインカーネーション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機關辦理特定之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禁止規定者外,得對國內產製加值達百分之五十之財物或國內供應之工程、勞務,於外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第五十二條規定之決標原則時,以高於該標價一定比率以內之價格,優先決標予國內廠商。」

【用戶】リインカーネーション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機關辦理特定之採購,除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另有禁止規定者外,得對國內產製加值達百分之五十之財物或國內供應之工程、勞務,於外國廠商為最低標,且其標價符合第五十二條規定之決標原則時,以高於該標價一定比率以內之價格,優先決標予國內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