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抵達事故現場,應先評估施救者與傷患均無進一步危險,才開始急救。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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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評論

一、危急事故處理原則  (一)觀察現場救護者抵達事故現場後,應迅速觀察現場(約20秒以內),收集相關資料,立即做正確的判斷與決定。觀察事項如下:     1.現場的安全:首先確定急救者及傷患均無進一步的危險,若有危險應立刻脫離危險地區或除去危險因子,否則應就地評估和救護,除了送醫時必要的搬動之外,絕對不可任意移動傷患,以免導致傷勢、病情惡化或加重。  2.發生的狀況:觀察現場安全的同時,應迅速詢問傷患和察看周遭 環境,並尋找造成傷害的線索,以利判斷傷害的原因與種類,作為急救處理的參考。  3.受傷人數:迅速尋找現場附近有無其他傷者,當重大事故發生,受傷人數眾多時,立即向指揮中心報告,並且進行檢傷分類;情況危急有生命危險者須掛上紅色牌子,以利後到的救護員辨識,予以優先救護。傷患救助和送醫的優先順序,請參考表1。  4.有無旁人協助:現場或傷患身旁的人,可以提供-些重要的資料,如事故發生經過,傷患是否有其他疾病,以及提供一些協助,如打求救電話、管制交通、維持現場秩序等。  5.表明身分:如果自身是合格的救護員,最好能出示急救員證件表明身分,讓傷患、照顧者或旁觀者安心,以利控制現場狀況。為傷患進行急救之前,若患者意識清醒,須徵求其同意;如果已經昏迷,則可逕行急救。表1:傷患救助和送醫的優先順序(以威脅生命的大小為考量)最優先者第二優先者最後輸送及救助者1.呼吸困難或停止者。2.心跳停止者。3.嚴重出血無法控制者。4.休克者。5.胸部或腹部開放性創傷者。6.頭部嚴重受傷者。7.特殊醫藥問題,如中毒、糖尿病及其他併發1.燒傷者。2.重要部位或多處骨折者。3.脊椎受傷或有背部傷害者。l.單純骨折或其他較不嚴重的傷者。2.有明顯之致命傷害,死亡幾乎相當確立者。3.已經死亡。症。二、初步評估          目的在於發現威脅傷患生命的危險情況,立即予以急救。初步評估的順序如下: (一)意識:評估傷患意識,若無意識,則立刻求救。 (二)呼吸道:維持傷患呼吸通暢通,懷疑頸椎受傷時,必須立刻以頸圈固定頸部。 (三)呼吸:評估有無雜音、快慢深淺,如果呼吸停止,立刻實施人工呼吸。 (四)循環:評估是否有心跳?是否有嚴重出血?如果心跳停止,立刻實施心肺復甦術;如 果有嚴重出血,立刻止血。以上四項的評估方法及處置步驟,請參考心肺復甦術。 (五)神經學評估:由下列四個英文字母(或中文字):A (清)、V (聲)、P(痛)、U (否)來代表意識程度,且方便記憶;並且評估及比較兩側上肢、下肢的感覺及運動功能。 (六)快速的身體評估:由頭至腳快速的評估一遍。在暴露受傷部位之前應向傷患及家屬解釋,在不影響評估的情況下,會顧及傷患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