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育騰(106已上榜線務員】評論
之前有看到新聞,6個國中生聯手殺死一名計程車司機,主謀是13歲國一生
【願得一心人】評論
少年事件處理法 §27(移送於檢察官之情形) 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wingciop】評論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之規定,保護處分計有下列4種:訓誡,並得予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並得命勞動服務。安置輔導。感化教育。附屬之處分則有:(1)禁戒(2)治療。在處分的選擇上,並沒有輕重之分,考量的重點在於適合與否 。由於每一種處分的性質與執行方式皆不同,所以對於觸犯同種罪名的數個少年,少年法庭會針對少年的個別需求及性行狀況,而有作出不同處分裁定之可能。以下依序簡介各種處分內容:甲、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訓誡:由法官執行,於一定期日通知少年及法定代理人到場,法官當庭向少年指明其行為不當之處,告知法律後果,曉諭應遵守之事項,並訓勉少年不要再犯。假日生活輔導:共3至10次,由少年保護官執行或交由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