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區劃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連跨樓層數在三層以下,樓地板1,500 m2 以下之挑空,可不予區劃
(B)工廠建築之生產線,得以自成一區劃而免再分隔區劃
(C)建築物十一層以上之樓層,室內裝修均為耐燃一級者,防火區劃面積為1,000 m2
(D)非防火構造之建築物,主要構造以不燃材料建造者,防火區劃面積為1,000 m2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81081
統計:A(10),B(4),C(43),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mlbwdlm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原有合法建築物十一層以上之樓層面積區劃,室內牆面及天花板(包括底材)均以耐燃一級材料裝修者,得按每500m^2範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樓地板及防火設備區劃分隔。

【用戶】洪偉仁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建築技術規則A:79條之2B:79條之1C:83條   (500m2) D:80條PS: 83條,加裝自動滅火設備,可免計面積1/2。

【用戶】Yang Rainy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83條建築物自第十一層以上部分,除依第七十九條之二規定之垂直區劃外,應依左列規定區劃:一、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平方公尺,應按每一○○平方公尺範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各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區劃分隔。但建築物使用類組H–2組使用者, 區劃面積得增為二○○平方公尺。二、自地板面起一‧二公尺以上之室內牆面及天花板均使用耐燃一級材料裝修者,得按每二○○平方公尺範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各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供建築物使用類組H–2組使用者,區劃面積得增為四○○平方公尺。三、室內牆面及天花板 (包括底材) 均以耐燃一級材料裝修者,得按每五○○平方公尺範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各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四、前三款區劃範圍內,如備有效自動滅火設備者得免計算其有效範圍樓地面板面積之二分之一。五、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阻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