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4 鋼結構中構件斷面的結實性會影響梁或柱的極限狀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結實斷面的肢材在發揮到極限強度時不會發生挫屈 (B)構件發生挫屈時半結實斷面可達 My 但無法到達 Mp (C)斷面上有任
【評論內容】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評論主題】3 有關排煙設備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每層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內者,得以防煙壁區劃(B)區劃範圍任一部分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0公尺(C)排煙口之開口面積不得小於防煙區劃樓地板
【評論內容】
建築技術規則101條
排煙設備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每層樓地板面積在五○○平方公尺以內,得以防煙壁區劃,區劃範圍內任一部份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四十五公尺,排煙口之開口面積,不得小於防煙區劃部份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並應開設在天花板或天花板下八十公分範圍內之外牆,或直接與排煙風道 (管) 相接。
【評論主題】30 有關居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口之步行距離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商場不得超過30 公尺(B)工廠不得超過70 公尺(C)高層建築物之辦公室不得超過50 公尺(D)地下停車場無步行距離之規定
【評論內容】
#93
直通樓梯之設置應依左列規定:
一、任何建築物自避難層以外之各樓層均應設置一座以上之直通樓梯 (包括坡道) 通達避難層或地面,樓梯位置應設於明顯處所。
二、自樓面居室之任一點至樓梯口之步行距離 (即隔間後之可行距離非直線距離) 依左列規定:
(一) 建築物用途類組為A類(集會)、B-1(視聽歌唱場所)、B-2(百貨商場)、B-3(餐飲)及D-1(休閒服務場所)組者,不得超過三十公尺。建築物用途類組為C類(工廠)者,除有現場觀眾之電視攝影場不得超過三十公尺外,不得超過七十公尺。
(二) 前目規定以外用途之建築物不得超過五十公尺。
(三) 建築物第十五層以上之樓層依其使用應將前二目規定為三十公尺者減為二十公尺,五十公尺者減為...
【評論主題】23 有關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B)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與室內裝修業皆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業務(C)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
【評論內容】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5
室內裝修從業者業務範圍如下: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
二、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
三、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業務。
【評論主題】2 有關防火門性能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戶外安全梯之出入口應有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B)室內進入排煙室之出入口,應有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C)
【評論內容】
#97
安全梯之構造,依下列規定:
一、室內安全梯之構造:
(一)安全梯間四周牆壁除外牆依前章規定外,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並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
(二)進入安全梯之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且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門,並不得設置門檻;其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
(三)安全梯間應設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設備,其開設採光用之向外窗戶或開口者,應與同幢建築物之其他窗戶或開口相距九十公分以上。
二、戶外安全梯之構造:
(一)安全梯間四週之牆壁除外牆依前章規定外,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
(二)安全梯與建築物任一開口間之距離,除至安全梯之防火門外,不得小於二公尺。但開口面積...
【評論主題】3 有關排煙設備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每層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內者,得以防煙壁區劃(B)區劃範圍任一部分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0公尺(C)排煙口之開口面積不得小於防煙區劃樓地板
【評論內容】
建築技術規則101條
排煙設備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每層樓地板面積在五○○平方公尺以內,得以防煙壁區劃,區劃範圍內任一部份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四十五公尺,排煙口之開口面積,不得小於防煙區劃部份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並應開設在天花板或天花板下八十公分範圍內之外牆,或直接與排煙風道 (管) 相接。
【評論主題】30 有關居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口之步行距離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商場不得超過30 公尺(B)工廠不得超過70 公尺(C)高層建築物之辦公室不得超過50 公尺(D)地下停車場無步行距離之規定
【評論內容】
#93
直通樓梯之設置應依左列規定:
一、任何建築物自避難層以外之各樓層均應設置一座以上之直通樓梯 (包括坡道) 通達避難層或地面,樓梯位置應設於明顯處所。
二、自樓面居室之任一點至樓梯口之步行距離 (即隔間後之可行距離非直線距離) 依左列規定:
(一) 建築物用途類組為A類(集會)、B-1(視聽歌唱場所)、B-2(百貨商場)、B-3(餐飲)及D-1(休閒服務場所)組者,不得超過三十公尺。建築物用途類組為C類(工廠)者,除有現場觀眾之電視攝影場不得超過三十公尺外,不得超過七十公尺。
(二) 前目規定以外用途之建築物不得超過五十公尺。
(三) 建築物第十五層以上之樓層依其使用應將前二目規定為三十公尺者減為二十公尺,五十公尺者減為...
【評論主題】23 有關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B)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與室內裝修業皆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業務(C)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
【評論內容】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5
室內裝修從業者業務範圍如下: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
二、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
三、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業務。
【評論主題】2 有關防火門性能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戶外安全梯之出入口應有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B)室內進入排煙室之出入口,應有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C)
【評論內容】
#97
安全梯之構造,依下列規定:
一、室內安全梯之構造:
(一)安全梯間四周牆壁除外牆依前章規定外,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並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
(二)進入安全梯之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且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門,並不得設置門檻;其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
(三)安全梯間應設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設備,其開設採光用之向外窗戶或開口者,應與同幢建築物之其他窗戶或開口相距九十公分以上。
二、戶外安全梯之構造:
(一)安全梯間四週之牆壁除外牆依前章規定外,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
(二)安全梯與建築物任一開口間之距離,除至安全梯之防火門外,不得小於二公尺。但開口面積...
【評論主題】3 有關排煙設備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每層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內者,得以防煙壁區劃(B)區劃範圍任一部分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0公尺(C)排煙口之開口面積不得小於防煙區劃樓地板
【評論內容】
建築技術規則101條
排煙設備之構造,應依左列規定:
一、每層樓地板面積在五○○平方公尺以內,得以防煙壁區劃,區劃範圍內任一部份至排煙口之水平距離,不得超過四十五公尺,排煙口之開口面積,不得小於防煙區劃部份樓地板面積百分之二,並應開設在天花板或天花板下八十公分範圍內之外牆,或直接與排煙風道 (管) 相接。
【評論主題】30 有關居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口之步行距離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商場不得超過30 公尺(B)工廠不得超過70 公尺(C)高層建築物之辦公室不得超過50 公尺(D)地下停車場無步行距離之規定
【評論內容】
#93
直通樓梯之設置應依左列規定:
一、任何建築物自避難層以外之各樓層均應設置一座以上之直通樓梯 (包括坡道) 通達避難層或地面,樓梯位置應設於明顯處所。
二、自樓面居室之任一點至樓梯口之步行距離 (即隔間後之可行距離非直線距離) 依左列規定:
(一) 建築物用途類組為A類(集會)、B-1(視聽歌唱場所)、B-2(百貨商場)、B-3(餐飲)及D-1(休閒服務場所)組者,不得超過三十公尺。建築物用途類組為C類(工廠)者,除有現場觀眾之電視攝影場不得超過三十公尺外,不得超過七十公尺。
(二) 前目規定以外用途之建築物不得超過五十公尺。
(三) 建築物第十五層以上之樓層依其使用應將前二目規定為三十公尺者減為二十公尺,五十公尺者減為...
【評論主題】23 有關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B)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與室內裝修業皆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業務(C)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
【評論內容】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5
室內裝修從業者業務範圍如下: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
二、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
三、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業務。
【評論主題】2 有關防火門性能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戶外安全梯之出入口應有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B)室內進入排煙室之出入口,應有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之防火門(C)
【評論內容】
#97
安全梯之構造,依下列規定:
一、室內安全梯之構造:
(一)安全梯間四周牆壁除外牆依前章規定外,應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天花板及牆面之裝修材料並以耐燃一級材料為限。
(二)進入安全梯之出入口,應裝設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半小時以上阻熱性且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門,並不得設置門檻;其寬度不得小於九十公分。
(三)安全梯間應設有緊急電源之照明設備,其開設採光用之向外窗戶或開口者,應與同幢建築物之其他窗戶或開口相距九十公分以上。
二、戶外安全梯之構造:
(一)安全梯間四週之牆壁除外牆依前章規定外,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
(二)安全梯與建築物任一開口間之距離,除至安全梯之防火門外,不得小於二公尺。但開口面積...
【評論主題】1 有關建築技術規則防火區劃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連跨樓層數在三層以下,樓地板1,500 m2 以下之挑空,可不予區劃(B)工廠建築之生產線,得以自成一區劃而免再分隔區劃(C)建築物十一層以
【評論內容】
83條
建築物自第十一層以上部分,除依第七十九條之二規定之垂直區劃外,應依左列規定區劃:
一、樓地板面積超過一○○平方公尺,應按每一○○平方公尺範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各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形成區劃分隔。但建築物使用類組H–2組使用者, 區劃面積得增為二○○平方公尺。
二、自地板面起一‧二公尺以上之室內牆面及天花板均使用耐燃一級材料裝修者,得按每二○○平方公尺範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各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供建築物使用類組H–2組使用者,區劃面積得增為四○○平方公尺。
三、室內牆面及天花板 (包括底材) 均以耐燃一級材料裝修者,得按每五○○平方公尺範圍內,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與各該樓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區劃分隔。
四、前三款區劃範圍內,如備有效自動滅火設備者得免計算其有效範圍樓地面板面積之二分之一。
五、第一款至第三款之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阻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