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下列何者為繁星計畫的計畫宗旨?
(A)社會變遷,社會流動
(B)高中均質,區域均衡
(C)家長選擇權
(D)學生受教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23353
統計:A(72),B(550),C(12),D(34),E(0)

用户評論

YuehLing Jian】評論

為實現「照顧弱勢、區域平衡」理念,由「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研究中心計畫」及「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25 所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成功大學、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交通大學、國立中央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 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國立陽明大學、長庚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新竹教育大學、元智大學、國立中正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 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聯合大學、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及中原大學)經教育部核定辦理「97學年度大學繁星計畫招生」(以下 簡稱本招生),以發掘全國各高中之英才,期使每一所高中具有潛力之優秀學生,皆有就讀優質大學之機會,進而培育未來之社會中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