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評論
國家賠償法上公務員為最廣義之概念公務員服務法之公務員為廣義概念公務人員任用法之公務員為最狹義概念
【萱】評論
最廣的是國家賠償法;刑法(第10條,因為有包含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公務員);廣義是公務員服務法;最狹義的是公務人員任用法。
【May】評論
最佳解是錯的!!公立學校校長、教師並不適用保障法(請見18F温季庭提供保訓會函示網址),是學校職員才適用保障法(C)應該改為「有兼任行政職務之公立學校教師為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懲戒法之公務員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