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歐陽無敵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第 4 條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以下簡稱營運機構)應依車輛與機具之種類及使用特性擬訂檢修實施作業規定,包括檢修等級、標準、方式、項目、週期、紀錄等內容。車輛檢修分為定期及特別檢修。車輛之定期檢修應包含每日或每次行車前之狀態及功能檢查。營運機構應將車輛檢修紀錄妥善保存至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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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4 條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以下簡稱營運機構)應依車輛與機具之種類及使用特性擬訂檢修實施作業規定,包括檢修等級、標準、方式、項目、週期、紀錄等內容。車輛檢修分為定期及特別檢修。車輛之定期檢修應包含每日或每次行車前之狀態及功能檢查。營運機構應將車輛檢修紀錄妥善保存至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