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趙君為李四之街坊鄰居,某日郵差先生於第二次按址投交李四之普通掛號函件時,正巧李四有事外出,家中無人應門,亦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請問郵差先生應如何處置?
(A)投交趙君代為收領
(B)逕批退寄件人
(C)逕批退原寄郵局
(D)開發招領通知單,送交指定郵局招領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64561
統計:A(181),B(51),C(71),D(824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按址投遞時之投遞方式、掛號函件改投之規定、郵務營業規章-CH4郵件之交寄

用户評論

【用戶】裝隻隻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48 條收件人 掛號郵件應由收件人、代收人、代理人、同居家屬或收件地址之接收郵件人員、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第73條 函件交寄時,由郵局編號登記,並掣給執據,於投遞時,由收件人或依規定得為代收之人收領者,為掛號函件。

【用戶】Annie092307

【年級】

【評論內容】第五十條 經按址投遞而無法投交之掛號郵件及依規定通知領取之掛號郵件,均送交指定郵局招領;其招領期間,自通知招領之次日起算十五日,屆期未領者,退回寄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