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C】評論
(A)每學期至少應辦理消毒一次(B)應開設幼兒園名義之專用帳戶(C)招收人數在90人以下,置專任職員1人 90人 ~180人: 置專任職員2人
【Lily Hsu】評論
幼兒園與其分班設立變更及管理辦法 §27幼兒園應對外懸掛招牌,招牌名稱應與設立許可證書所載相符。幼兒園招生應秉持誠信、公正、公開、平等之原則,其宣傳資料或廣告內容,不得誇大不實。
【魚】評論
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置主任,由校長就專任幼兒園教師中聘兼之,其達一n定規模者,應為專任;幼兒園達一定規模,得分組辦事,置組長,並由教n師或教保員兼任之;幼兒園分班置組長,並由教師、教保員兼任之;附設n幼兒園達一定規模及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n民區設立之幼兒園得置專任職員;幼兒園應置廚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