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ce Shen】評論
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
【黃豆子】評論
“重大”影響
【Kaori Yamazak】評論
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認為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者,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但於公益有重大影響,或原告之訴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不得為之。
【derek801204】評論
有關行政訴訟中停止執行制度之敘述: (A)行政訴訟繫屬中,行政法院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 (B)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行政法院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 (C)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於公益無影響,行政法院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 (D)原處分或決定之執行,將發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且有急迫情事,行政法院得依職權或依聲請裁定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