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vin Shih】評論
一般性投票 是居住滿4個月公民性投票是居住滿6個月
【Wei Chen Chan】評論
所以無論是地方或全國性公投,皆要住滿6個月囉?!
【張容菁】評論
分兩種四個月----一般投票(市長等...)六個月----總統投票或全民公投四個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2 條本法所稱公職人員,指下列人員:一、中央公職人員:立法院立法委員。二、地方公職人員:直轄市議會議員、縣(市)議會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會代表、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村(里)長。第 15 條有選舉權人在各該選舉區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者,為公職人員選舉各該選舉區之選舉人。前項之居住期間,六個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二條前條有選舉權人具下列條件之一者,為選舉人:一、現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者。公民投票法第八條 (提案人、連署人及投票權人)有公民投票權之人,在中華民國、各該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