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3.甲出租自己所有的 H 屋給乙,書面契約約定租期 2 年;然在租賃開始 6 個月後,甲將 H 屋出售並移轉所 有權給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得請求乙返還 H 屋
(B)乙得向甲主張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
(C)乙得主張 H 屋的租賃契約,對於丙仍繼續存在
(D)甲得以出售為由,對乙終止該租賃契約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82927
統計:A(2),B(14),C(181),D(2),E(0)

用户評論

【用戶】尹泰 - 莫忘初衷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買賣不破租賃民法§425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