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風】評論
<天然放射性物質管理辦法-第6條>天然放射性物質經主管機關公告納管後,其輻射劑量評估結果造成工作人員之年有效劑量大於六毫西弗者,其所有人、持有人或管理人應對工作人員實施個別劑量監測,並提出輻射防護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題外話,6mSv一樣是環境監測 和 每個工作人員實施個別劑量監測的分水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