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0. 基於教學需要,在合格人員指導下從事操作訓練者,最長以多久為限?(A) 1個月 (B) 3個月 (C)半年 (D) 1年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第3條>
1.本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之基於教學需要在合格人員指導下從事操作訓練者,係指下列人員:
一、中等學校、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之教員、研究人員及學生。
二、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機構之學員。
三、接受臨床訓練之醫師、牙醫師或於醫院實習之醫學校院學生、畢業生。
四、接受職前訓練之人員。
2.前項第四款之人員在合格人員指導下從事操作訓練,最長以半年為限。
3.第一項人員於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前,應接受合格人員規劃之操作程序及輻射防護講習。但操作主管機關核發許可證之移動式或無固定式屏蔽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時,仍應在合格人員直接監督下為之。
4.前項操作程序及輻射防護講習,時數不得少於三小時。除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依教育主管機關核定課程所實施之操作訓練外,學術研究機構、醫院及設施應將包括講習課程、指導人員、講習地點及參訓人員姓名等資料留存備查,並保存三年。
這題感覺沒出好,這邊說的半年只有接受職前訓練的人,其他人的話,法律並沒有提到,題目應該要特別提到,接受職前訓練之人員。
【評論主題】29. 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其個人年有效劑量限值為多少毫西弗?(A) 1 (B) 2 (C) 6 (D) 15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10條>
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者接受輻射作業教學或工作訓練,其個人年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
一、有效劑量不得超過六毫西弗。
二、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三、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評論主題】28. 下列何種輻射劑量等級,需由醫療專家小組判定輻射工作人員特別健康檢查的檢查時機? (A)第一級 (B)第二級 (C)第三級 (D)第四級
【評論內容】
<輻射工作人員特別健康檢查項目-附表_特別健康檢查項目>
【評論主題】27.飲用水中貝他及加馬所造成之年有效劑量限值為40微西弗。導致年有效劑量40微西弗之人造放射性核種濃度,是以每人每天飲用X公升之飲用水,且每週曝露Y小時之模式計算。其中X與Y分別為何?(A) 1、1
【評論內容】
<商品輻射限量標準-第5條>
飲用水中貝他及加馬所造成之年有效劑量限值為四○微西弗。
導致年有效劑量四○微西弗之人造放射性核種濃度,以每人每天飲用二公升之飲用水,每週曝露一六八小時之模式計算。飲用水中存在二種以上核種,其對全身每年之有效劑量限值為四○微西弗。
一般腎功能正常的人,建議平均攝取水量每日在2000 ml左右。
一週7天,每天24小時,一週共168小時。
【評論主題】26. 游離輻射防護法中,有關放射性物質之規定不適用部分項目,其中不包含下列何者?(A)核子原料 (B)校正用放射性物質 (C)核子燃料 (D)放射性廢棄物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37條>
本章有關放射性物質之規定,於核子原料、核子燃料或放射性廢棄物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25. 依據「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應設置圍籬,並於進出口處及區內適當位置,設立明顯之輻射示警標誌及警語之工作場所稱為?(A)圍籬區 (B)監測區 (C)禁制區 (D)管制區
【評論內容】
<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第5條>
1.管制區應設置實體圍籬,並於進出口處及區內適當位置,設立明顯之輻射示警標誌及警語。但實務上不能或不須設置實體圍籬的場所,得以其他適當方式劃定。
2.監測區邊界之劃定得以適當方法為之。但應於人員得進出處所之適當位置設立標示牌。
【評論主題】24. 有關一般人輻射曝露之劑量限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100 mSvB.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15 mSvC.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6 mS
【評論內容】
注意題目是問一般人,所以A.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100 mSv錯誤。
【評論主題】23. 雇主依游離輻射防護法之規定,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每年應實施X小時以上之教育訓練,教育訓練紀錄至少保存Y年。其中X與Y分別為多少?(A) 3、6 (B) 3、10 (C) 6、6 (D) 6、1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第5條>
1.雇主依本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對在職之輻射工作人員定期實施之教育訓練,應參酌下列科目規劃,且每人每年受訓時數須為三小時以上,其中二分之一訓練時數得以播放錄影帶、光碟或視訊等方式代之,並保存紀錄:
一、輻射基礎課程。
二、輻射度量及劑量。
三、輻射生物效應。
四、輻射防護課程。
五、原子能相關法規。
六、安全作業程序及工作守則。
七、主管機關提供之相關資訊。
2.前項訓練之授課人員,應由輻射防護人員,或於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校院相關科系畢業,且在公、私立機構、學校、研究單位從事輻射防護實務工作五年以上之人員擔任。
3.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紀錄,應記載參加訓練人員之姓名與參加訓練之時間、地點、時數、訓練科目、授課人員及授課方式等相關資料,並至少保存十年。
【評論主題】22. 運送之放射性物質應與工作人員及民眾有充分隔離。計算工作人員經常佔用地區之分隔距離或劑量率時,應使用之限值為多少?(A)每小時5毫西弗 (B)每日5毫西弗 (C)每年5毫西弗 (D)每月5毫西弗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第10條>
運送之放射性物質應與工作人員及民眾有充分隔離。計算工作人員經常佔用地區之分隔距離或劑量率時,應使用每年五毫西弗之限值。計算一般民眾經常佔用地區或民眾經常接近地區之分隔距離或劑量率時,對關鍵群體應使用每年一毫西弗之參考值。
【評論主題】21. 有關輻射工作場所之環境監測季報,須於每季結束後多久之內提報至主管機關?(A) 1個月 (B) 2個月 (C) 3個月 (D)半年
【評論內容】
<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第21條>
設施經營者應於每季結束後二個月內,提報環境輻射監測季報;每年結束後三個月內,提報環境輻射監測年報。
前項環境輻射監測報告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摘要。
二、監測目的、項目、方法及樣站地點 (應以地圖標示) 。
三、監測結果及檢討分析。
四、民眾劑量。
五、品質保證及品質管制之執行情形。
六、預警制度之執行情形。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評論主題】20. 下列哪一種劑量之單位為戈雷?(A)等效劑量 (B)等價劑量 (C)有效劑量 (D)器官劑量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2條>
本標準用詞定義如下:
一、核種:指原子之種類,由核內之中子數、質子數及核之能態區分之。
二、體外曝露:指游離輻射由體外照射於身體之曝露。
三、體內曝露:指由侵入體內之放射性物質所產生之曝露。
四、活度:指一定量之放射性核種在某一時間內發生之自發衰變數目,其單位為貝克,每秒自發衰變一次為一貝克。
五、劑量:指物質吸收之輻射能量或其當量。
(一)吸收劑量:指單位質量物質吸收輻射之平均能量,其單位為戈雷,一千克質量物質吸收一焦耳能量為一戈雷。
(二)等效劑量:指人體組織或器官之吸收劑量與射質因數之乘積,其單位為西弗,射質因數依附表一之一(一)規定。
(三)個人等效劑量:指人體表面定點下適當深度處軟組織體外曝露之等效劑量。對於強穿輻射,為十毫米深度處軟組織;對於弱穿輻射,為○‧○七毫米深度處軟組織;眼球水晶體之曝露,為三毫米深度處軟組織,其單位為西弗。
(四)器官劑量:指單位質量之組織或器官吸收輻射之平均能量,其單位為戈雷。
(五)等價劑量:指器官劑量與對應輻射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輻射加權因數依附表一之一(二)規定。
(六)約定等價劑量:指組織或器官攝入放射性核種後,經過一段時間所累積之等價劑量,其單位為西弗。一段時間為自放射性核種攝入之日起算,對十七歲以上者以五十年計算;對未滿十七歲者計算至七十歲。
(七)有效劑量:指人體中受曝露之各組織或器官之等價劑量與各該組織或器官之組織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組織加權因數依附表一之二規定。
(八)約定有效劑量:指各組織或器官之約定等價劑量與組織加權因數乘積之和,其單位為西弗。
(九)集體有效劑量:指特定群體曝露於某輻射源,所受有效劑量之總和,亦即為該特定輻射源曝露之人數與該受曝露群組平均有效劑量之乘積,其單位為人西弗。
六、參考人:指用於輻射防護評估目的,由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提出,代表人體與生理學特性之總合。
七、年攝入限度:指參考人在一年內攝入某一放射性核種而導致五十毫西弗之約定有效劑量或任一組織或器官五百毫西弗之約定等價劑量兩者之較小值。
八、推定空氣濃度:為某一放射性核種之推定值,指該放射性核種在每一立方公尺空氣中之濃度。參考人在輕微體力之活動中,於一年中呼吸此濃度之空氣二千小時,將導致年攝入限度。
九、輻射之健康效應區分如下:
(一)確定效應:指導致組織或器官之功能損傷而造成之效應,其嚴重程度與劑量大小成比例增加,此種效應可能有劑量低限值。
(二)機率效應:指致癌效應及遺傳效應,其發生之機率與劑量大小成正比,而與嚴重程度無關,此種效應之發生無劑量低限值。
十、合理抑低:指盡一切合理之努力,以維持輻射曝露在實際上遠低於本標準之劑量限度。其原則為:
(一)須符合原許可之活動。
(二)須考慮技術現狀、改善公共衛生及安全之經濟效益以及社會與社會經濟因素。
(三)須為公共之利益而利用輻射。
十一、關鍵群體:指公眾中具代表性之人群,其對已知輻射源及曝露途徑,曝露相當均勻,且此群體成員劑量為最高者。
十二、人體組織等效球:指直徑為三百毫米,密度為每立方毫米一毫克之球體,其質量組成為:
(一)氧:百分之七十六‧二。
(二)碳:百分之十一‧一。
(三)氫:百分之十‧一。
(四)氮:百分之二‧六。
【評論主題】19.載運放射性物質之車輛為非專用者,其每一包件或外包裝之外表面上任一點,其輻射強度不得超過每小時多少毫西弗? (A) 0.2 (B) 2 (C) 0.02 (D) 0.5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第44條>
包件或外包裝除以專用運送,或作專案核定運送外,其外表面上之任一點,最大輻射強度不得大於每小時二毫西弗。
【評論主題】18. 設施經營者內無適當人選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聘請從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機構向主管機關報備之輻射防護人員兼任之,其兼職期間每次不得超過多久?(A) 6個月 (B) 1年 (C) 2年 (D)
【評論內容】
<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第11條>
輻射防護人員不足設置標準時,設施經營者應即補足。
設施經營者內無適當人選時,得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聘請從事輻射防護偵測業務機構向主管機關報備之輻射防護人員兼任之。兼職期間每次不得超過一年。
前項執行輻射防護管理業務之兼職輻射防護人員,同一期間以兼任一家為限。
【評論主題】17. 天然放射性物質經主管機關公告納管後,其輻射劑量評估結果造成工作人員之年有效劑量大於多少毫西弗者,應對工作人員實施個別劑量監測,並提出輻射防護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A) 1 (B) 5
【評論內容】
<天然放射性物質管理辦法-第6條>
天然放射性物質經主管機關公告納管後,其輻射劑量評估結果造成工作人員之年有效劑量大於六毫西弗者,其所有人、持有人或管理人應對工作人員實施個別劑量監測,並提出輻射防護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
題外話,6mSv一樣是環境監測 和 每個工作人員實施個別劑量監測的分水嶺。
【評論主題】16. 道路運送放射性物質的車輛,其核定載人座位處的輻射強度限值為每小時多少毫西弗?(A) 0.002 (B) 0.02 (C) 0.2 (D) 2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第71條>
1.載運Ⅱ–黃類或Ⅲ–黃類(見附件六)包件、外包裝、罐槽或貨櫃之道路車輛,除駕駛人員及其助手外,非經核准,不得載乘其他人員。
2.前項車輛核定載人座位,其輻射強度不得超過每小時○.○二毫西弗。但配戴個人偵測設備之人員,不在此限。
題外話,這個劑量限值,相當於一小時拍一張胸部X光的劑量。
【評論主題】15.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6條提及個人劑量不包括哪些曝露所產生之劑量?(A)醫療曝露及意外曝露 (B)職業曝露及醫療曝露(C)緊急曝露及醫療曝露 (D)背景輻射曝露及醫療曝露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6條>
1.輻射作業應防止確定效應之發生及抑低機率效應之發生率,且符合下列規定:
一、利益須超過其代價。
二、考慮經濟及社會因素後,一切曝露應合理抑低。
三、個人劑量不得超過本標準之規定值。
2.前項第三款個人劑量,指個人接受體外曝露及體內曝露所造成劑量之總和,不包括由背景輻射曝露及醫療曝露所產生之劑量。
【評論主題】14. 依據「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敍述何者正確?(A)將放射性核種加入其他物質結合成放射性化合物之過程稱為合成(B)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使用許可
【評論內容】
依據「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A)將放射性核種加入其他物質結合成放射性化合物之過程稱為合成。
標誌。
(B)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使用許可證有效期限為6年。
最長5年。
(C)申請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展示期間不得超過1個月。
2個月。
(D)高強度輻射設施應自核准安裝或改裝之日起2年內完成作業。正確。
【評論主題】12. 下列哪些項目為輻射防護偵測業務?A.放射性物質及其工作場所之輻射防護偵測 B.人員體外劑量監測C.放射性物質運送有關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D.建築物輻射偵測 E.放射性物質銷售服務(A)僅ACD
【評論內容】
<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第3條>
本辦法所稱輻射防護偵測業務內容如下:
一、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放射性物質及其工作場所之輻射防護偵測。
A.放射性物質及其工作場所之輻射防護偵測
二、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放射性物質之工作場所輻射安全評估。
三、放射性物質運送有關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C.放射性物質運送有關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四、鋼鐵業輻射偵檢作業之輔導與稽核。
五、建築物輻射偵測。
D.建築物輻射偵測
六、鋼鐵建材輻射偵測。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評論主題】11. 雇主對輻射工作人員實施之個別劑量監測紀錄,應保存至輻射工作人員年齡超過幾歲?(A) 75歲 (B) 55歲 (C) 35歲 (D) 25歲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第7條>
1.雇主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對輻射工作人員實施個別劑量監測,應記錄每一輻射工作人員之職業曝露歷史紀錄,並依規定定期及逐年記錄每一輻射工作人員之職業曝露紀錄。
2.前項紀錄,雇主應自輻射工作人員離職或停止參與輻射工作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十年,並至輻射工作人員年齡超過七十五歲。
3.輻射工作人員離職時,雇主應向其提供第一項之紀錄。
【評論主題】10. 依據法規,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至少多久應開會一次?(A) 1年 (B) 3年 (C) 6個月 (D) 3個月
【評論內容】
<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第12條>
1.第四條規定之設施經營者應設置七人以上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設施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
二、輻射防護業務單位之業務主管及至少二名以上之專職輻射防護人員。
三、相關部門主管。
2.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應至少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研議第十條規定之業務內容執行情形及下列事項:
一、對個人及群體劑量合理抑低之建議。
二、輻射工作人員劑量紀錄。
三、意外事故原因及應採行之改善措施。
四、設施經營者內設備、物質及人員證照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五、輻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規規定。
六、輻射防護計畫。
七、設施經營負責人交付之輻射防護管理業務。
八、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3.前項會議紀錄應至少保存三年備查。
【評論主題】9. 下列何者一定不是豁免管制的設備?(A)公稱電壓為五萬伏特之X光機設備 (B)電子顯微鏡 (C)陰極射線管(D)含氚之軍事用途之瞄準具、提把、瞄準標杆
【評論內容】
(A)公稱電壓為五萬伏特之X光機設備。5萬伏特=50kVp,介於30kVp和150kVp之間,為登記備查類。
【評論主題】8. 針對登記備查類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其安裝或改裝的完成期限為何?(A) 1年 (B) 2年 (C) 0.5年 (D) 3個月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30條>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安裝或改裝,應依下列規定期限完成。未於期限內完成者,得於期滿前一個月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
一、高強度輻射設施應自核准安裝或改裝之日起二年內完成。
二、使用前款以外之放射性物質或應申請許可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應自安裝或改裝核准之日起一年內完成。
三、使用應申請登記備查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應自核准輸入或轉讓之日起一年內完成。
由前後文可得知"應申請登記備查之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應自核准輸入或轉讓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安裝或改裝"。
【評論主題】7. 依游離輻射防護法規定,棄置放射性物質的罰則為?(A)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B)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C)處新臺幣六十萬元以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38條>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擅自或未依核准之輻射防護計畫進行輻射作業,致嚴重污染環境。
二、違反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擅自排放含放射性物質之廢氣或廢水,致嚴重污染環境。
三、未依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取得許可、許可證或經同意登記,擅自進行輻射作業,致嚴重污染環境。
四、未依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取得許可證,擅自進行生產或製造,致嚴重污染環境。
五、棄置放射性物質。
六、依本法規定有申報義務,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申報或於業務上作成之文書為不實記載。
2.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嚴重污染環境之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題外話,違法者只有3種可能,1日以上到3年以下的自由刑、1千以上到300萬以下的罰金、自由刑+罰金一起處罰。
【評論主題】6. 辦理輻射防護相關繼續教育課程、學術研討會或專題演講之單位,應留存簽到名冊及合格人員名冊,依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規定,於舉辦繼續教育完後多少天之內,將合格人員名冊送主管機關備查後始予採認? (A)
【評論內容】
<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第8條>
辦理前條輻射防護相關繼續教育課程、學術研討會或專題演講之單位,應於舉辦十五日前檢附繼續教育積分申請表及講員履歷資格表,送主管機關核定。但由下列單位辦理者,不在此限:
一、主管機關。
二、開設輻射防護相關課程之科系之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
三、設有從事輻射防護相關學術研究部門之研究機構。
四、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機構。
五、經主管機關每二年公告辦理輻射防護相關繼續教育課程、學術研討會或專題演講活動,於前二年內達六次以上,且績效良好之輻射防護相關學會、協會或公會。
辦理前項繼續教育課程、學術研討會或專題演講之單位應留存簽到名冊及合格人員名冊,並於舉辦繼續教育後十五日內,將合格人員名冊送主管機關備查後始予採認。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受聘擔任輻射防護人員繼續教育之講員:
一、取得輻射防護師資格者。
二、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相關科系之講師以上者。
三、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相關科系研究所碩士學位以上者。
四、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相關科系畢業,並從事有關輻射防護實務工作五年以上者。
【評論主題】4. 運送放射性物質包件之車輛為專用者,包件外表面任一點,不得超過每小時X毫西弗;車輛外表面任一點,不得超過每小時Y毫西弗。其中X與Y分別為?(A) 2、2 (B) 2、1 (C) 10、2 (D)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第69條>
裝載託運物品之車輛為專用者,其輻射強度應受下列規定之限制:
一、車輛備有車廂,在運送中可阻止人員接近車廂內部;車輛內部之包件或外包裝,於運送中能保持固定;且在運送途中無裝卸操作時,則每一包件或外包裝外表面任一點,不得超過每小時十毫西弗。
二、車輛外表面任一點,包括其上下兩表面,不得超過每小時二毫西弗。
為開敞式車輛,則在車輛外緣投影之垂直平面上任一點,以及在載運物品上表面,車體下表面任一點,不得超過每小時二毫西弗。
三、在距車輛外側垂直平面二公尺處,不得超過每小時○.一毫西弗。
【評論主題】2.鋼鐵業輻射偵檢作業之輔導與稽核係屬哪一項服務業之業務內容?(A)輻射防護訓練業 (B)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銷售服務業(C)輻射防護偵測業 (D)設施經營者
【評論內容】
<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第3條>
本辦法所稱輻射防護偵測業務內容如下:
一、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放射性物質及其工作場所之輻射防護偵測。
二、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放射性物質之工作場所輻射安全評估。
三、放射性物質運送有關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四、鋼鐵業輻射偵檢作業之輔導與稽核。
五、建築物輻射偵測。
六、鋼鐵建材輻射偵測。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評論主題】20.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有關劑量規定之個人劑量係指個人接受下列哪些項目之總和?A.背景輻射曝露 B.體外曝露 C.體內曝露 D.醫療曝露(A) AB (B) AC (C) AD (D) BC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6條>
輻射作業應防止確定效應之發生及抑低機率效應之發生率,且符合下列規定:
一、利益須超過其代價。
二、考慮經濟及社會因素後,一切曝露應合理抑低。
三、個人劑量不得超過本標準之規定值。
前項第三款個人劑量,指個人接受體外曝露及體內曝露所造成劑量之總
和,不包括由背景輻射曝露及醫療曝露所產生之劑量。
【評論主題】19. 具有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院相關科系畢業,並從事有關輻射防護實務工作多少年以上的資格者,得受聘擔任輻射防護人員繼續教育之講員? (A) 3 (B) 5 (
【評論內容】
<輻射防護人員管理辦法-第8條>
辦理前條輻射防護相關繼續教育課程、學術研討會或專題演講之單位,應
於舉辦十五日前檢附繼續教育積分申請表及講員履歷資格表,送主管機關
核定。但由下列單位辦理者,不在此限:
一、主管機關。
二、開設輻射防護相關課程之科系之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
三、設有從事輻射防護相關學術研究部門之研究機構。
四、經主管機關認可之輻射防護訓練業務機構。
五、經主管機關每二年公告辦理輻射防護相關繼續教育課程、學術研討會
或專題演講活動,於前二年內達六次以上,且績效良好之輻射防護相
關學會、協會或公會。
辦理前項繼續教育課程、學術研討會或專題演講之單位應留存簽到名冊及
合格人員名冊,並於舉辦繼續教育後十五日內,將合格人員名冊送主管機
關備查後始予採認。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受聘擔任輻射防護人員繼續教育之講員:
一、取得輻射防護師資格者。
二、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
院相關科系之講師以上者。
三、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
院相關科系研究所碩士學位以上者。
四、國內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校
院相關科系畢業,並從事有關輻射防護實務工作五年以上者。
【評論主題】18. 依據「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之規定,含放射性物質廢氣或廢水之排放紀錄保存期限,除屬核子設施者為 X 年外,餘均為 Y 年。其中 X、Y 各為?(A) 5、3 (B) 10、3 (C) 5、2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第3條>
1.設施經營者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實施輻射安全評估,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
一、輻射作業說明。
二、計劃排放廢氣或廢水所含放射性物質之性質、種類、數量、核種及活度。
三、場所外圍情況描述。
四、防止環境污染之監測設備與處理程序及設計。
五、其他主管機關指定之事項。
2.設施經營者依本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記錄含放射性物質廢氣或廢水之排放,應載明排放之日期、所含放射性物質之種類、數量、核種、活度、監測設備及其校正日期。
3.前項排放紀錄,除報經主管機關核准者外,應於每年七月一日至十五日及次年一月一日至十五日之期間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其保存期限,除屬核子設施者為十年外,餘均為三年。
【評論主題】17. 某包件之最大截面積為 0.8 m2,於包件外表面,測得最大劑量率為 2.0 mSv/h,則運送該包件應黏貼下列哪一種標誌? (A)Ⅰ-白 (B)Ⅱ-黃 (C)Ⅲ-黃 (D)Ⅲ-黃(專用)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附表六包件及外包裝之分類>
題目所述,於包件外表面,測得最大劑量率為 2.0 mSv/h ,固為III黃,但不超過2.0 mSv/h,不須專用車輛來送。
【評論主題】16. 輻射工作人員第三級特別健康檢查的參考時機係接受劑量達多少?(A)小於 1000 mGy (B)介於 1000 至 1500 mGy(C)介於 1500 至 2000 mGy (D)≧2000
【評論內容】
<輻射工作人員特別健康檢查項目-附表_特別健康檢查項目>
第一級:50<有效劑量 ≦ 100 mSv 或 吸收劑量<1,000 mGy
第二級:1,000 ≦ 吸收劑量<2,000 mGy
第三級:吸收劑量 ≧ 2,000mGy
【評論主題】15. 依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哪些業務屬於輻射防護偵測業務?A.放射性物質之安裝 B.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放射性物質之工作場所輻射安全評估C.鋼鐵建材輻射偵檢人員之輻射偵檢訓練 D
【評論內容】
<輻射防護服務相關業務管理辦法-第3條>
本辦法所稱輻射防護偵測業務內容如下:
一、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放射性物質及其工作場所之輻射防護偵測。
二、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放射性物質之工作場所輻射安全評估。
B.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放射性物質之工作場所輻射安全評估
三、放射性物質運送有關之輻射防護及偵測。
四、鋼鐵業輻射偵檢作業之輔導與稽核。
D.鋼鐵業輻射偵檢作業之輔導與稽核
五、建築物輻射偵測。
六、鋼鐵建材輻射偵測。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未提及 A.放射性物質之安裝 、 C.鋼鐵建材輻射偵檢人員之輻射偵檢訓練,固選(C)僅 BD。
【評論主題】14. 雇主評估輻射作業對輻射工作人員一年之曝露不可能超過劑量限度之一定比例者,得以作業環境監測或個別劑量抽樣監測代之。其一定比例,係規定有效劑量為 X 毫西弗,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為 Y 毫西弗。其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法施行細則-第6條>
1.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但書所定劑量限度之一定比例
(為確保輻射工作人員所受職業曝露不超過劑量限度並合理抑低,雇主應對輻射工作人員實施個別劑量監測。但經評估輻射作業對輻射工作人員一年之曝露不可能超過劑量限度之一定比例者,得以作業環境監測或個別劑量抽樣監測代之。)
,為劑量限度之十分之三;其有效劑量為六毫西弗,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為五十毫西弗,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為一百五十毫西弗。
2.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但書所稱作業環境監測,指作業場所具備有用於監測工作位置之輻射劑量(率)監測器,且其監測結果足以代表輻射工作人員所接受之劑量。
【評論主題】13. 使用鎳-63 放射性物質為內部組件之氣相層析儀,其放射性物質為豁免管制量 500 倍,依法屬下列何者設備? (A)豁免管制 (B)登記備查類 (C)許可類 (D)高強度輻射設施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16條>
1.使用下列放射性物質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登記備查:
一、附表一所列第四類及第五類密封放射性物質者。
二、放射性物質在儀器或製品內形成一組件,其活度為豁免管制量一千倍以下,在正常使用狀況下,其可接近表面五公分處劑量率為每小時五微西弗以下者。
三、前二款以外之放射性物質活度為豁免管制量一百倍以下者。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者。
2.使用前項規定以外之放射性物質者,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
題目所述500倍未達1,000倍,因此為登記備查類。
【評論主題】12. 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規定,以每連續 X 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Y 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 Z 毫西弗,請問 X、Y、Z 分別為多少?(A) 3、100、150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7條>
1.輻射工作人員職業曝露之劑量限度,依下列規定:
一、每連續五年週期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一百毫西弗,且任何單一年內之有效劑量不得超過五十毫西弗。
二、眼球水晶體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一百五十毫西弗。
三、皮膚或四肢之等價劑量於一年內不得超過五百毫西弗。
2.前項第一款五年週期,自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算。
【評論主題】11. 依「天然放射性物質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應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使用?A.建材活度濃度指數 I = 1.5,擬用於建築物主體結構B.建材活度濃度指數 I = 2.5,擬用於建築物室內裝飾C.
【評論內容】
<天然放射性物質管理辦法-附表一 建材天然放射性核種活度濃度指數與使用範圍>
二、使用範圍
(一)使用於建築物主體結構之建材活度濃度指數應小於一。
A.建材活度濃度指數 I = 1.5,擬用於建築物主體結構。1.5>1,超出使用範圍。
(二)使用於建築物室內裝飾之建材活度濃度指數應小於三。
B.建材活度濃度指數 I = 2.5,擬用於建築物室內裝飾。2.5<3,在使用範圍內。
(三)使用於建築物室外裝飾及公路、橋樑或機場跑道等室外設施主體結構之
建材活度濃度指數應小於四。
C.建材活度濃度指數 I = 3.5,擬用於建築物室外裝飾。3.5<4,在使用範圍內。
D.建材活度濃度指數 I = 4.5,擬用於公路、橋樑或機場跑道等室外設施主體結構。4.5>4,超出使用範圍。
A、D超出使用範圍,應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才能使用,故選(D) AD。
【評論主題】10. 依「商品輻射限量標準」之規定,含放射性物質之商品在正常操作條件下,距其任何可接近之表面 10 公分處之劑量率限值為每小時多少微西弗?(A) 0.2 (B) 0.5 (C) 1 (D) 5
【評論內容】
<商品輻射限量標準-第7條之1>
一、鐘錶:所含氚限值為十億(1E+9)貝克,或鉕-一四七限值為一千萬(1E+7)貝克。下列商品所含放射性物質含量限值:
二、氣體或微粒之煙霧警報器:所含鋂-二四一限值為一百萬(1E+6)貝克。
三、微波接收器保護管:所含氚限值為六十億(6E+9)貝克,或鉕-一四七限值為一千萬(1E+7)貝克。
四、航海用羅盤:所含氚限值為三百億(3E+10)貝克。
五、其他航海用儀器:所含氚限值為一百億(1E+10)貝克。
六、逃生用指示燈:所含氚限值為三千億(3E+11)貝克。
七、指北針:所含氚限值為一百億(1E+10)貝克。
八、燈泡:所含氪-八五限值為二億(2E+8)貝克。
九、其他含放射性物質之商品:指商品在正常操作條件下,距其任何可接近之表面十公分處之劑量率限值為每小時一微西弗,且其型式經主管機關核定公告者。
【評論主題】9. 輻射安全證書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者,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多少時間內不得申請?(A) 1 年 (B) 2 年 (C) 3 年 (D) 5 年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操作人員管理辦法-第9條>
輻射安全證書持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輻射安全證書:
一、申請輻射安全證書所附之各項文件有虛偽不實之情事者。
二、輻射安全證書出租或出借他人使用者。
三、因執行業務犯本法第三十八條或第三十九條之罪者。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違規情節重大者。
輻射安全證書經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者,自撤銷或廢止之日起一年內不得
申請。
【評論主題】8. 下列哪一項設備或商品,不在輻射源豁免管制標準所列之豁免範圍?(A)鐘錶含氚不超過一百億貝克 (B)軍事用途之瞄準具、提把、瞄準標杆所含氚不超過四千億貝克者 (C)陰極射線管在正常操作條件下,距其
【評論內容】
<商品輻射限量標準-第7條之1>
一、鐘錶:所含氚限值為十億(1E+9)貝克,或鉕-一四七限值為一千萬(1E+7)貝克。下列商品所含放射性物質含量限值:
(A)鐘錶含氚不超過一百億貝克。100億貝克>10億貝克,為登記類。
二、氣體或微粒之煙霧警報器:所含鋂-二四一限值為一百萬(1E+6)貝克。
三、微波接收器保護管:所含氚限值為六十億(6E+9)貝克,或鉕-一四七限值為一千萬(1E+7)貝克。
四、航海用羅盤:所含氚限值為三百億(3E+10)貝克。
五、其他航海用儀器:所含氚限值為一百億(1E+10)貝克。
六、逃生用指示燈:所含氚限值為三千億(3E+11)貝克。
七、指北針:所含氚限值為一百億(1E+10)貝克。
八、燈泡:所含氪-八五限值為二億(2E+8)貝克。
九、其他含放射性物質之商品:指商品在正常操作條件下,距其任何可接近之表面十公分處之劑量率限值為每小時一微西弗,且其型式經主管機關核定公告者。
【評論主題】7. 依「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之規定,個人之體外劑量(強穿輻射產生之個人等效劑量)或體內劑量(攝入放射性核種產生之約定有效劑量)於 1 年內不超過多少時,體外曝露與體內曝露得不必相加計算?(A) 1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4條>
第二條第五款第七目有效劑量,得以度量或計算強穿輻射產生之個人等效
劑量及攝入放射性核種產生之約定有效劑量之和表示。
前項強穿輻射產生之個人等效劑量或攝入放射性核種產生之約定有效劑量
於一年內不超過二毫西弗時,體外曝露及體內曝露得不必相加計算。
【評論主題】6. 雇主未依規定實施輻射工作人員定期健康檢查並負擔費用,依法將處新臺幣最高多少萬元罰鍰? (A) 10 (B) 20 (C) 40 (D) 50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4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連續處罰,並得令其停止作業:
一、依第十五條第四項或第十八條規定有告知義務,未依規定告知。
二、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第四項或第三十三條規定。
雇用人員時要求實施體格檢查;每年要實施定期健康檢查。(第16條-第1項)
每年的定期健康檢查費用、特別醫務監護的費用都是由雇主出。(第16條-第4項)
三、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依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實施之檢查、偵測或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四、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僱用未經訓練之人員操作或未經訓練而擅自操作。
【評論主題】5. 下列四種輻射工作場所中,哪些設施經營者應於場所外實施環境輻射監測?A.核子反應器設施 B.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 C.放射性廢棄物獨立貯存設施D.輻射照射廠 (A)僅 ABC (B)僅 ABD
【評論內容】<輻射工作場所管理與場所外環境輻射監測作業準則-第17條>
下列輻射工作場所,設施經營者應於場所外實施環境輻射監測:
一、核子反應器設施。
二、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
三、放射性廢棄物獨立貯存設施。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設施。
只有D.輻射照射廠不符。
【評論主題】4. 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所列各款情形,下列何者錯誤?(A)一般人年有效劑量達 10 毫西弗者(B)一般人體外曝露之劑量,於 1 小時內超過 0.02 毫西弗(C)空氣中 2 小時內之平均放射性核種濃
【評論內容】<嚴重污染環境輻射標準-第2條>
【評論主題】3. 依據「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敍述何者正確?(A)密封放射性物質按其對人體健康及環境之潛在危害程度,依其活度分為 7 類(B) X 光機經主管機關核准輸入
【評論內容】
依據「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之規定,下列敍述何者正確?(A)密封放射性物質按其對人體健康及環境之潛在危害程度,依其活度分為 7 類
分為5類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附表一 密封放射性物質分類活度一覽表>
(B) X 光機經主管機關核准輸入,於到貨後無法進行安裝者,應申請停用
申請許可證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32條>
(C)氣態密封放射性物質每隔 3 年應執行擦拭測試一次
免實施擦拭測試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54條>
(D)放射性物質使用許可證或持有許可及經主管機關同意登記者,必須每隔半年自行檢 查其料帳及使用現況,檢查紀錄須留存備查
<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第51條>
【評論主題】2. 裝載託運物品之車輛為專用者,若為開敞式車輛,在載運物品上表面,車體下表面任一點,劑量率不得超過多少 mSv/h? (A) 0.2 (B) 0.5 (C) 1 (D) 2
【評論內容】
<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第 69 條>
裝載託運物品之車輛為專用者,其輻射強度應受下列規定之限制:
一、車輛備有車廂,在運送中可阻止人員接近車廂內部;車輛內部之包件或外包裝,於運送中能保持固定;且在運送途中無裝卸操作時,則每一包件或外包裝外表面任一點,不得超過每小時十毫西弗。
二、車輛外表面任一點,包括其上下兩表面,不得超過每小時二毫西弗。
為開敞式車輛,則在車輛外緣投影之垂直平面上任一點,以及在載運物品上表面,車體下表面任一點,不得超過每小時二毫西弗。
三、在距車輛外側垂直平面二公尺處,不得超過每小時○.一毫西弗。
【評論主題】8. 下列哪些設施或設備,應由合格之運轉人員負責操作?A.許可類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 B.許可類放射性物質C.高強度輻射設施 D.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A)僅 AB (B)僅 BC (C)僅 CD (D)
【評論內容】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29條>
置有高活度放射性物質或高能量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高強度輻射設施之運轉,應由合格之運轉人員負責操作。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30條>
放射性物質生產設施之運轉,應由合格之運轉人員負責操作;其資格、證書或執照之核發、有效期限、換發、補發、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游離輻射防護法-第31條>
操作放射性物質或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之人員,應受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並領有輻射安全證書或執照。但領有輻射相關執業執照經主管機關認可者或基於教學需要在合格人員指導下從事操作訓練者,不在此限。
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合格之運轉人員者僅 CD。
總結一下,合格之運轉人員一定有執照或輻安證書。
因為合格之運轉人員=執照+生產設施運轉訓練+運轉操作實務訓練+申請並審核通過。
但有執照不一定是合格之運轉人員。
【評論主題】3. 依據法規,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之會議紀錄至少應保存多久?(A)一年 (B)三年 (C)六個月 (D)十年
【評論內容】
<輻射防護管理組織及輻射防護人員設置標準-第12條>
1.第四條規定之設施經營者應設置七人以上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委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設施經營負責人或其代理人。
二、輻射防護業務單位之業務主管及至少二名以上之專職輻射防護人員。
三、相關部門主管。
2.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應至少每六個月開會一次,研議第十條規定之業務內容執行情形及下列事項:
一、對個人及群體劑量合理抑低之建議。
二、輻射工作人員劑量紀錄。
三、意外事故原因及應採行之改善措施。
四、設施經營者內設備、物質及人員證照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五、輻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法規規定。
六、輻射防護計畫。
七、設施經營負責人交付之輻射防護管理業務。
八、主管機關相關規定及...
【評論主題】11.有關X光管的管電流設定的問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陽極的溫度決定管電流大小(B)可藉由改變陰極燈絲電流來調整X光管的管電流(C)制動輻射(bremsstraMung radiation)的
【評論內容】
A.由陽極的溫度決定管電流大小:陰極
B.可藉由改變陰極燈絲電流來調整X光管的管電流:正確
電子電路上是調整可變電阻,來改變燈絲電流
C.制動輻射(bremsstraMung radiation)的光子數量不會因管電流之設定而有所影響:制動輻射的數量與mAs成正比,因此管電流會影響到
D.管電流設定影響特性輻射(characteristic radiation )的光子能量:光子能量是由靶的材質決定;光子數量才和mAs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