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商品輻射限量標準」之規定,含放射性物質之商品在正常操作條件下,距其任何可接近之表面 10 公分處之劑量率限值為每小時多少微西弗?
(A) 0.2
(B) 0.5
(C) 1
(D) 5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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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風】評論

<商品輻射限量標準-第7條之1>一、鐘錶:所含氚限值為十億(1E+9)貝克,或鉕-一四七限值為一千萬(1E+7)貝克。下列商品所含放射性物質含量限值:二、氣體或微粒之煙霧警報器:所含鋂-二四一限值為一百萬(1E+6)貝克。三、微波接收器保護管:所含氚限值為六十億(6E+9)貝克,或鉕-一四七限值為一千萬(1E+7)貝克。四、航海用羅盤:所含氚限值為三百億(3E+10)貝克。五、其他航海用儀器:所含氚限值為一百億(1E+10)貝克。六、逃生用指示燈:所含氚限值為三千億(3E+11)貝克。七、指北針:所含氚限值為一百億(1E+10)貝克。八、燈泡:所含氪-八五限值為二億(2E+8)貝克。九、其他含放射性物質之商品:指商品在正常操作條件下,距其任何可接近之表面十公分處之劑量率限值為每小時一微西弗,且其型式經主管機關核定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