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某男子搭乘公車時,趁機觸摸身旁女子的左胸,臺北地方法院判該男子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請問:上述案例中,法官應該是依照下列何法而做出判決? 
(A)《社會秩序維護法》
(B)《性騷擾防治法》
(C)《性別平等教育法》
(D)《性別工作平等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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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二下

【評論內容】(A)《社會秩序維護法》(X;有罰鍰而無罰金,亦無有期徒刑)(B)《性騷擾防治法》(O;有罰金、有期徒刑。亦有罰鍰)(C)《性別平等教育法》(X;有罰鍰而無罰金,亦無有期徒刑)

【用戶】牛奶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性騷擾防治法(性防法):性侵害犯罪(所謂性侵害,係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2所定之犯罪,即刑法§221至§229及§233犯罪行為)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以下兩種情形之一者:1.交換型:以該他人之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2.敵意環境型: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註:性騷擾防治法是規範一般場所之性騷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