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i Wu】評論
(A) 又/ 擁有(B) 全部(C) 看★/........
【柔】評論
(A)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男「有」分,女有歸=>又/擁有前者《論語.為政》。語譯:我十五歲時便立志向學;三十歲便懂得禮義,學有所成。後者<大同與小康>。語譯:男子都有職業,女子都有歸宿。 (B)使吏召諸民當償者,「悉」來合券/吾之所有,「悉」以充贈=>皆、都。前者《戰國策.馮諼客孟嘗君》。語譯:派官吏召集所有應當還債的人民,都來核對債券。後者杜光庭<虬髯客傳>。語譯:我所有的財產,全數贈送給你們。 (C)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眾視三人,坐月中飲,鬚眉畢「見」=>看見/呈現。前者韓愈<師說>。語譯:學習到小知識,卻遺漏大學問,我看不出他們的聰明之處。後者蒲松齡<勞山道士>。語譯:大家看著他們...
【nuhc】評論
A同「又」,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