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如同一事件數機關均有管轄權時,應先由下列哪一個機關管轄?
(A)受理在先之機關
(B)受理在後之機關
(C)不問受理之先後,均得協議定之
(D)當事人指定之機關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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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羽星彥宇】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3 條 (行政機關管轄權競合時之解決方法)I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II 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