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下列何者非對於當事人之送達,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者?
(A)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B)應受送達人受傷
(C)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D)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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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星彥宇】評論

第 78 條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A)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 (C)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