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之法規命令無效之事由?
(A)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B)訂定法規命令,依法應舉行聽證而未舉行
(C)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
(D)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6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羽星彥宇】評論

第 158 條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一、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A)二、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C)三、其訂定依法應經其他機關核准,而未經核准者。(D)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但除去該無效部分,法規命令顯失規範目的者,全部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