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行政處分得廢止之原因?
(A)附解除條件之授益行政處分,條件成就者
(B)附停止條件之授益行政處分,條件成就者
(C)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D)大量同種類之行政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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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雅亞】評論

行程法123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一、法規准許廢止者。、法規准許廢止者。二、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C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四、行政處分所依據之法規或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五、其他為防止或除去對公益之重大危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