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以自己所有之工廠,向乙保險人投保商業火災保險,約定保險金額為新臺幣(下同)2 千萬元。保險期間內,該工廠因故失火而遭受部分損失,經鑑定損害額為 200 萬元。但在請求給付保險金的過程中,甲認為乙保險人有推託責任之嫌,事後乙保險人雖然仍給付 200 萬元之保險金,甲已不願意繼續該契約,而發函向乙保險人終止契約並請求返還已交付未損失、未到期部分之保險費。試問甲之請求有無理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有理由。因為標的物只要受到部分損失,雙方均有終止契約之權
(B)無理由,因為乙並無違約,甲不得任意終止保險契約
(C)甲僅得終止契約,不得請求返還已交付之保險費
(D)有理由,因為要保人原本即可隨時終止保險契約,惟須賠償保險人因此所受之損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96552
統計:A(23),B(2),C(6),D(15),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