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妍蓁】評論
依照我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的規定,我國常任文官(事務官)得從事下列何種行為? (A)擔任政黨發言人(B)捐款支持特定候選人 (C)擔任競選總部幹部 (D)公開聯署支持候選人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 102 年 - 102年 地方三等 行政學(選擇部分)答案:B第 5 條 公務人員得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但不得兼任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之職務。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介入黨派紛爭。公務人員不得兼任公職候選人競選辦事處之職務。第 6 條 公務人員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使他人加入或不加入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亦不得要求他人參加或不參加政黨或其他政治團體有關之選舉活動。第 9 條 公務人...
【Kai Ming Tsai】評論
這題目國考可能會考,要特別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