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關於《刑事訴訟法》之「證據法則」,依據《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及最高法院之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證據能力由法院自由判斷之,稱之為「自由心證主義」
(B)證據之取捨由法院自由判斷之,稱之為「直接審理主義」
(C)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稱之為「證據裁判主義」
(D)法院判斷證據之證明力,應受「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之拘束
(E)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

參考答案

答案:D,E
難度:非常困難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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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馬路小天使】評論

-正確-(D) 法院判斷證據之證明力,應受「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之拘束(E) 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錯誤-(A) 證據能力由法院自由判斷之,稱之為「自由心證主義」(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但不得違背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B) 證據之取捨由法院自由判斷之,稱之為「直接審理主義」(係指法院對於當事人及證據須親自審理推究,作為裁判基礎的訴訟資料)(C)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稱之為「證據裁判主義」(無罪推定主義)

Jing Ning Jhu】評論

X(A) 證據能力證明力由法院自由判斷之,稱之為「自由心證主義」X(B) 證據之取捨由法院自由判斷之,稱之為「直接審理自由心證主義」X(C)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稱之為「證據裁判無罪推定主義」O(D) 法院判斷證據之證明力,應受「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之拘束O(E) 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