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警察機關落實政令執行、檢討勤務缺失,主要係透過勤前教育,對服勤人員施教,以利勤務執行。有關警察勤前教育實施方式,何者為非?
(A)分局聯合勤教以每一週實施一次為原則
(B)勤教實施單位人數六人以下,四人以上者,隔日實施
(C)三人以下、山地及離島基層單位勤務單純者,每週實施兩次
(D)勤教實施單位人數在七人以上,每日需實施勤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28571
統計:A(87),B(6),C(9),D(3),E(0)

用户評論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A,D

Iamayuki感謝阿與】評論

我覺得答案應該還是A就好,因為如果要考很細把(未含主管)這四字算進去的話,B應該也錯,B一樣是未含主管喔!法規名稱:警察機關勤前教育實施規定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8 月 05 日實施次數:實施單位實有人數(不包括主管)在七人以上者,應逐日實施;六人以下四人以上者,隔日實施;三人以下、山地及離島等勤務執行機構勤務單純者,得不拘形式,每星期實施二次。聯合勤前教育之相關規定如下: (一)實施單位:分局、警察局直屬(大)隊、專業警察機關所屬分局及 (大)隊。 (二)實施時間、時機及參加人員,由實施單位審酌實際情形規定。 (三)實施次數:以每月舉行一次為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