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下列化合物中,何者代謝物之毒性比原化合物為大?(A) CH3OH(B) CH3CH2OH(C) CO(D) HCN

【評論內容】

A 甲醇B 乙醇C 一氧化碳D 氰化物 (本身就是劇毒)

【評論主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者不能移送少年法庭(B) 少年觸犯刑罰法令,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應以裁定移送檢察署檢察官(C) 少年法院於必要時,

【評論內容】

B

第 27 條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C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6 條 少年法院於必要時,對於少年得以裁定為左列之處置︰一、責付於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家長、最近親屬、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    他適當之機關、團體或個人,並得在事件終結前,交付少年調查官為    適當之輔導。二、命收容於少年觀護所。但以不能責付或以責付為顯不適當,而需收容    者為限。

【評論主題】下列化合物中,何者代謝物之毒性比原化合物為大?(A) CH3OH(B) CH3CH2OH(C) CO(D) HCN

【評論內容】

A 甲醇B 乙醇C 一氧化碳D 氰化物 (本身就是劇毒)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雖然答案公布是D沒錯,但我也覺得很疑惑。對照102二技的第15題:

假設警方於現場附近之草叢裡尋獲一支疑似作案的水果刀,刀柄為塑膠材質,刀刃上並無明顯 血跡,而在刀刃與刀柄連接處之凹槽疑似有少許血跡。下列何種處理最恰當?(A) 先以寧海德林法顯現指紋,再以粉末法加強,最後再採證血跡(B) 先以粉末法顯現指紋,再以氰丙烯酸酯法加強,最後再採證血跡(C) 先採證血跡,再以寧海德林法顯現指紋,最後再以粉末法加強(D) 先採證血跡,再以氰丙烯酸酯法顯現指紋,最後再以粉末法加強

答案卻是D不知道有沒有高手能解惑?

【評論主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者不能移送少年法庭(B) 少年觸犯刑罰法令,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應以裁定移送檢察署檢察官(C) 少年法院於必要時,

【評論內容】

B

第 27 條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C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6 條 少年法院於必要時,對於少年得以裁定為左列之處置︰一、責付於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家長、最近親屬、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    他適當之機關、團體或個人,並得在事件終結前,交付少年調查官為    適當之輔導。二、命收容於少年觀護所。但以不能責付或以責付為顯不適當,而需收容    者為限。

【評論主題】36 偵辦性侵害案件,下列何者正確?(A)詢問犯罪嫌疑人,得依其意願,通知家屬或社工人員到場(B)犯罪嫌疑人到案時,應先採集其唾液檢體製作 FTA 卡,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建檔(C)移送書不得揭露

【評論內容】

A 詢問被害人

B案件移送時會以指紋機製作嫌疑人之指紋並製作FTA(Flinders Technology Associates)卡送刑事警察局建檔

【評論主題】26 警察對於扣留與變賣之物的處理,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A)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扣留期間不得逾 30 日;扣留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不得逾 2 個月 (B)變賣時

【評論內容】

第 24 條 物經變賣後,於扣除扣留費、保管費、變賣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應返還其價金與第一項之人。第一項之人不明時,經公告一年期滿無人申請發還者,繳交各該級政府之公庫。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者是內政部警政署於 98 年訂頒「安民專案執行計畫」之評核項目?①全般刑案 ②暴力犯罪 ③查緝毒品 ④非法槍械 ⑤詐欺案件 ⑥竊盜案件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38 下列何者是內政部警政署於 98 年訂頒「安民專案執行計畫」之評核項目?①全般刑案 ②暴力犯罪 ③查緝毒品 ④非法槍械 ⑤詐欺案件 竊盜案件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 (C)②③④⑤ (D)①③④⑤修改成為38 下列何者是內政部警政署於 98 年訂頒「安民專案執行計畫」之評核項目?①全般刑案 ②暴力犯罪 ③查緝毒品 ④非法槍械 ⑤詐欺案件 ⑥竊盜案件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D)①③④⑤⑥

【評論主題】33 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規定,定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下列何者為前科素行查訪對象?①強盜②常業竊盜 ③詐欺 ④妨礙公務 ⑤受毒品戒治人(A)①②③(B)①②⑤(C)③④⑤(D)①④⑤(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33 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規定,定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下列何者為前科素行查訪對象?①強盜②常業竊盜 ③詐欺 ④妨礙公務 ⑤受毒品戒治人 (A)①②③ (B)①②⑤ (C)③④⑤ (D)①④⑤修改成為33 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規定,定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下列何者為前科素行查訪對象?①強盜②常業竊盜 ③詐欺 ④妨礙公務 ⑤受毒品戒治人(A)①②③(B)①②⑤(C)③④⑤(D)①④⑤(E) ①③⑤

【評論主題】26 指某人或某特定犯罪集團反覆多次從事犯罪行為時,會慣用某一特定手段或方法,稱為:(A)犯罪分析 (B)作案手法 (C)簽名特徵 (D)犯罪模式

【評論內容】

千華數位 106 犯罪偵查 (連結) 第三章 P201B 犯案手法 是針對特定人、特定集團或特定手法D 犯案模式 是不特定人或犯罪集團,共通性的手法

【評論主題】5. 依據「警察勤務區勤務規範」規定,有關辦理警察勤務區劃分與檢討調整之權責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警察局定期檢討調整,交付實施(B)由派出所規劃調整,報經分局轉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C)由分局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5年 10年永久保存 視失蹤人口案件之成因而有不同 5. 依據「警察勤務區勤務規範」規定,有關辦理警察勤務區劃分與檢討調整之權責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警察局定期檢討調整,交付實施(B)由派出所規劃調整,報經分局轉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C)由分局定期檢討調整,報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D)由派出所研提建議,報請分局核備後實施修改成為5. 依據「警察勤務區勤務規範」規定,有關辦理警察勤務區劃分與檢討調整之權責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警察局定期檢討調整,交付實施(B)由派出所規劃調整,報經分局轉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C)由分局定期檢討調整,報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D)由派出所研提建議,報請分局核備後實施

【評論主題】32.警勤區對記事二人口訪查之起迄期程規定,應自移送後開始訪查外,應於判決確定執行徒刑完畢賡續訪查二年者;係指違反下列哪些法規之案件?(A)性侵害防治法(B)貪汙治罪條例(C)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

【評論內容】

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修正規定(105年版)二十二、記事一人口之訪查起迄期程,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及其作業規定辦理。記事二人口之訪查起訖期程,規定如下:(一)前項人口經列管期滿,改列記事二人口;賡續訪查二年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二)刑事案件於起訴後,應將被告列為訪查對象。但下列案件自移送後,即開始訪查:1.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2.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案件。3.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4.對於未成年家屬犯刑法殺人、傷害或妨害性自主案件。

【評論主題】37.「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第2條明示,依本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之對象,係指曾犯刑法之下列哪些條文之罪者?(A)第346條(B)第323條(C)第270條(D)第349條(E)第32

【評論內容】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整理出屬於違反刑法治安顧慮人口之法條條號173~175、221~222、224、227~229、【221~229扣掉223、225、226】271~272、296~296-1、302、304~305、【302~305扣掉303】320~321、325~332、【320~332扣掉322、323、324】339~339-3、341、【339~341扣掉340】346~348

【評論主題】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修改成為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

【評論主題】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 W. Deming)修改成為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

【評論主題】1 下列何人發明「量身法」作為警察科學辦案之鑑識方法?(A)伯提倫(Alphonse Bertillon) (B)亨利(Edward R. Henry)(C)和麥(August Vollmer) (D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 下列何人發明「量身法」作為警察科學辦案之鑑識方法?(A)伯提倫(Alphonse Bertillon) (B)亨利(Edward R. Henry)(C)和麥(August Vollmer) (D)胡佛(John (E) Hoodver)修改成為1 下列何人發明「量身法」作為警察科學辦案之鑑識方法?(A)伯提倫(Alphonse Bertillon) (B)亨利(Edward R. Henry)(C)和麥(August Vollmer) (D)胡佛(John E. Hoodver)

【評論主題】7.毒品犯罪活動中,由受過訓練專業分工的「信差」負責銷貨,再由專業的「交通」負責交貨。「信差」與「交通」彼此不認識,也不瞭解相互的情資,此種毒品交易的手法稱為?(A) 活轉手(B) 死轉手(C) 雙向

【評論內容】

這題警大公布答案為B(這題98警特三等也考過,也是這個答案)但個人覺得怪怪的。死轉手不是指雙方不碰面,若碰面則無論雙方是否認識皆為活轉手嗎?題目並沒有說二人未碰面啊!由題意觀之,個人覺得比較偏向有碰面的活轉手。例如 101年考題:

30 販毒集團指揮不知情之第三者,負責聯絡、傳遞訊息及實際交易毒品之販毒模式,偵查實務上稱為: (A)直接買賣(B)活轉手(C)死轉手(D)多重轉手

答案:B有高手能協助解答嗎?謝謝

【評論主題】24.依據「警察勤務條例」之規定,我國警勤區之劃分,主要係以哪些項目為基準?(A) 依治安狀況(B) 依自治區域(C) 依人口疏密(D) 依警力多寡(E) 依交通設施

【評論內容】

第6條警勤區依下列規定劃分:(劃分基準)一、依自治區域,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大者,得將一村里劃設二以上警勤區。 二、依人口疏密,以二千人口或五百戶以下劃設一警勤區。 前項警勤區之劃分,應參酌治安狀況、地區特性、警力多寡、工作繁簡、面積廣狹、交通電信設施及未來發展趨勢等情形,適當調整之。刑事、外事警察,得配合警勤區劃分其責任區。若題目為依何種規定劃分,則應包含AD

100 年 - 中央警察大學100學年度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試題-警察勤務#1886021.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六條之規定,警勤區依下列何種規定劃分?(A) 依自治區域(B) 應參酌政黨屬性(C) 依人口疏密(D) 應參酌治安狀況(E) 應參酌工作繁簡答案:A,C,D,E

【評論主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者不能移送少年法庭(B) 少年觸犯刑罰法令,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應以裁定移送檢察署檢察官(C) 少年法院於必要時,

【評論內容】

B

第 27 條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C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6 條 少年法院於必要時,對於少年得以裁定為左列之處置︰一、責付於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家長、最近親屬、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  他適當之機關、團體或個人,並得在事件終結前,交付少年調查官為  適當之輔導。二、命收容於少年觀護所。但以不能責付或以責付為顯不適當,而需收容  者為限。

【評論主題】8.我國「警察勤務條例」最近一次的修正為下列何年?(A)民國96年 (B)民國97年(C)民國98年(D)民國99年

【評論內容】

修正:民國97年6月12日公布:民國97年7月2日 

【評論主題】37.「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第2條明示,依本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之對象,係指曾犯刑法之下列哪些條文之罪者?(A)第346條(B)第323條(C)第270條(D)第349條(E)第32

【評論內容】

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整理出屬於違反刑法治安顧慮人口之法條條號173~175、221~222、224、227~229、【221~229扣掉223、225、226】271~272、296~296-1、302、304~305、【302~305扣掉303】320~321、325~332、【320~332扣掉322、323、324】339~339-3、341、【339~341扣掉340】346~348

【評論主題】32.警勤區對記事二人口訪查之起迄期程規定,應自移送後開始訪查外,應於判決確定執行徒刑完畢賡續訪查二年者;係指違反下列哪些法規之案件?(A)性侵害防治法(B)貪汙治罪條例(C)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

【評論內容】

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修正規定(105年版)二十二、記事一人口之訪查起迄期程,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及其作業規定辦理。記事二人口之訪查起訖期程,規定如下:(一)前項人口經列管期滿,改列記事二人口;賡續訪查二年期滿後,改列無記事人口。(二)刑事案件於起訴後,應將被告列為訪查對象。但下列案件自移送後,即開始訪查:1.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案件。2.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案件。3.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4.對於未成年家屬犯刑法殺人、傷害或妨害性自主案件。

【評論主題】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修改成為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

【評論主題】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 W. Deming)修改成為40 下列何者有「品質管理之父」的尊稱?(A)和麥(A. Vollmer) (B)皮爾爵士(Robert Peel)(C)威爾遜(O. W. Wilson) (D)戴明(E)W. Deming)

【評論主題】1 下列何人發明「量身法」作為警察科學辦案之鑑識方法?(A)伯提倫(Alphonse Bertillon) (B)亨利(Edward R. Henry)(C)和麥(August Vollmer) (D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 下列何人發明「量身法」作為警察科學辦案之鑑識方法?(A)伯提倫(Alphonse Bertillon) (B)亨利(Edward R. Henry)(C)和麥(August Vollmer) (D)胡佛(John (E) Hoodver)修改成為1 下列何人發明「量身法」作為警察科學辦案之鑑識方法?(A)伯提倫(Alphonse Bertillon) (B)亨利(Edward R. Henry)(C)和麥(August Vollmer) (D)胡佛(John E. Hoodver)

【評論主題】7.毒品犯罪活動中,由受過訓練專業分工的「信差」負責銷貨,再由專業的「交通」負責交貨。「信差」與「交通」彼此不認識,也不瞭解相互的情資,此種毒品交易的手法稱為?(A) 活轉手(B) 死轉手(C) 雙向

【評論內容】

這題警大公布答案為B(這題98警特三等也考過,也是這個答案)但個人覺得怪怪的。死轉手不是指雙方不碰面,若碰面則無論雙方是否認識皆為活轉手嗎?題目並沒有說二人未碰面啊!由題意觀之,個人覺得比較偏向有碰面的活轉手。例如 101年考題:

30 販毒集團指揮不知情之第三者,負責聯絡、傳遞訊息及實際交易毒品之販毒模式,偵查實務上稱為: (A)直接買賣(B)活轉手(C)死轉手(D)多重轉手

答案:B有高手能協助解答嗎?謝謝

【評論主題】24.依據「警察勤務條例」之規定,我國警勤區之劃分,主要係以哪些項目為基準?(A) 依治安狀況(B) 依自治區域(C) 依人口疏密(D) 依警力多寡(E) 依交通設施

【評論內容】

第6條警勤區依下列規定劃分:(劃分基準)一、依自治區域,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劃設一警勤區;村里過大者,得將一村里劃設二以上警勤區。 二、依人口疏密,以二千人口或五百戶以下劃設一警勤區。 前項警勤區之劃分,應參酌治安狀況、地區特性、警力多寡、工作繁簡、面積廣狹、交通電信設施及未來發展趨勢等情形,適當調整之。刑事、外事警察,得配合警勤區劃分其責任區。若題目為依何種規定劃分,則應包含AD

100 年 - 中央警察大學100學年度學士班二年制技術系入學考試試題-警察勤務#1886021. 根據「警察勤務條例」第六條之規定,警勤區依下列何種規定劃分?(A) 依自治區域(B) 應參酌政黨屬性(C) 依人口疏密(D) 應參酌治安狀況(E) 應參酌工作繁簡答案:A,C,D,E

【評論主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 七歲以上未滿十二歲之人,有觸犯刑罰法令之行為者不能移送少年法庭(B) 少年觸犯刑罰法令,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應以裁定移送檢察署檢察官(C) 少年法院於必要時,

【評論內容】

B

第 27 條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二、事件繫屬後已滿二十歲者。除前項情形外,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前二項情形,於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四歲者,不適用之。

C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6 條 少年法院於必要時,對於少年得以裁定為左列之處置︰一、責付於少年之法定代理人、家長、最近親屬、現在保護少年之人或其  他適當之機關、團體或個人,並得在事件終結前,交付少年調查官為  適當之輔導。二、命收容於少年觀護所。但以不能責付或以責付為顯不適當,而需收容  者為限。

【評論主題】8.我國「警察勤務條例」最近一次的修正為下列何年?(A)民國96年 (B)民國97年(C)民國98年(D)民國99年

【評論內容】

修正:民國97年6月12日公布:民國97年7月2日 

【評論主題】29.依「警察勤務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勤務規劃監督機構對勤務執行機構服勤人員之編組、服勤方式之互換及服勤時間之分配,應妥予規劃,訂定勤務基準表,互換輪流實施,下列何者係該條文所列舉之注意事項?(A)勤

【評論內容】

B、D為第16條第17條(勤務規範)

勤務規劃監督機構對勤務執行機構服勤人員之編組、服勤方式之互換及服勤時間之分配,應妥予規劃,訂定勤務基準表,互換輪流實施,並注意下列事項:一、勤務時間必須循環銜接,不留空隙。二、勤務方式應視需要互換,使每人普遍輪流服勤。三、分派勤務,力求勞逸平均,動靜工作務使均勻,藉以調節精神體力。四、經常控制適當機動警力,以備缺勤替班,並協助突發事件之處理。五、每人須有進修或接受常年訓練之時間。 前項勤務編配,採行三班輪替或其他適合實際需要之分班服勤。如勤務執行機構人員置三人至五人者,得另採半日更替制;置二人者,得另採全日更替制;其夜間值班,均改為值宿。

【評論主題】22.下列有關偵查詞彙的意義或闡釋,請選出正確者:(A) 犯罪現場(crime scene):任何可以找到與該犯罪有關跡證的處所均得以稱之(B) 犯罪地圖比對(crime mapping):執法機關針

【評論內容】

E 主動式偵查:與目標進行直接互動和接觸被動式偵查:不與目標進行直接互動和接觸

【評論主題】40.法醫昆蟲學(forensic entomology)在犯罪偵查上之應用與學理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 該學域主要在研究死者身分之調查(B) 人死後,蒼蠅將迅速地在屍體之眼睛、口、鼻、耳內,甚至

【評論內容】

C 死後間隔時間(postmortem interval, PMI)指利用蠅蛆的發育速率,估算發現、檢查屍體距死亡發生的時間間隔。

【評論主題】34.依「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之規定,重大刑案應訂定偵查計畫,下列何者為該計畫中所要求應明訂之內容?(A) 被害人生活情形 (B) 犯罪模式與手法(C) 現場勘查與訪問情形 (D) 案情研判與偵查作為(

【評論內容】第87條 偵查計畫內容,包括下列各項:(一)犯罪發生時間(含發現時間)。(二)犯罪發生地點(含發現地點)。 (三)被害人生活情形(嗜好、接觸人物及被害情形)。 (四)發現經過或受理報案經過。(五)現場勘察情形(含跡證鑑定情形)。 (六)現場訪問調查情形(含資料查對情形)。 (七)案情研判。(八)偵查作為(含偵查對象、方向、方式、步驟、部署進度)。 (九)偵查實施及分工。(十)特殊狀況。(十一)協調聯繫。

【評論主題】32.依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規定與有關申請被害補償金之適用對象,下列何者正確?(A) 所保護之對象以如下兩類為限:因犯罪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性侵害之被害人(B) 不具有行為責任能力之精神障礙患者

【評論內容】

A 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得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D、E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一、故意或過失使被害人死亡者。二、被害人死亡前,故意使因被害人死亡而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之先順序或同順序之遺屬死亡者。三、被害人死亡後,故意使得申請遺屬補償金之先順序或同順序之遺屬死亡者。

【評論主題】26.對犯罪嫌疑人實施偵訊之作法或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正確?(A) 由於偵查不公開,在有辯護人全程在場之情況下,可隨時隨地行之,不受時空之限制(B) 應採一人詢問,另一人記錄之方式製作筆錄(C) 同案被

【評論內容】

D 刑訴第248條之1 被害人於偵查中受訊問時,得由其法定代理人、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醫師或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調查時,亦同。

【評論主題】22.關於實務偵查機關偵查毒品犯罪所使用之「控制下交付」緝毒模式,下列何者正確?(A) 「控制下交付」乃法律所允許之毒品偵辦方法(B) 主要目的是擒賊先擒王,循線緝捕毒販之中、上游販毒集團(C) 可用

【評論內容】

C 應係指跨國性毒品犯罪,在一國或多 國主管當局知情或監督控 管下,允許貨物中之毒品 及人員,運出、通過或運 入我國領土,並於毒品 及人員通關後,得使用 防制毒品散逸及犯罪嫌 疑人逃逸之必要方法及作為,直至 運送管道及幕後犯嫌出現或犯罪真 相顯露,才展開查扣毒品及追捕人 犯行動之偵查方式。

【評論主題】8.就下列勤區查察之勤務,其相關法令之發展主從與先後順序,應作下列何選項之排列?①警察勤務條例;②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③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④警察法。(A)④③②① (B)④①②③ (C)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8.就下列勤區查察之勤務,其相關法令之發展主從與先後順序,應作下列何選項之排列?○1 警察勤務條例;○2 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3 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4 警察法。(A)○4 ○3 ○2 ○1 (B)○4 ○1 ○2 ○3 (C)○4 ○3 ○1 ○2 (D)○4 ○1 ○3 ○2修改成為8.就下列勤區查察之勤務,其相關法令之發展主從與先後順序,應作下列何選項之排列?①警察勤務條例;②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作業規定;③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④警察法。(A)④③②① (B)④①②③ (C)④③①② (D)④①③②

【評論主題】36 偵辦性侵害案件,下列何者正確?(A)詢問犯罪嫌疑人,得依其意願,通知家屬或社工人員到場(B)犯罪嫌疑人到案時,應先採集其唾液檢體製作 FTA 卡,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建檔(C)移送書不得揭露

【評論內容】

A 詢問被害人

B案件移送時會以指紋機製作嫌疑人之指紋並製作FTA(Flinders Technology Associates)卡送刑事警察局建檔

【評論主題】40 有關刑案現場處理,下列何者正確?(A)現場指揮官到達現場,首應實地觀察現場 (B)對於住宅或車輛勘察採證,應用搜索票(C)重大刑案由轄區分局偵查隊長擔任現場指揮官 (D)應將現有人員區分為偵查組

【評論內容】

A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73點 首應聽取最先抵達現場人員或分駐、派出所所長報告現場發現(生)經過、初步處理及調查情形

C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73點 重大刑案由管轄警察分局長或其代理人擔任現場指揮官

D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76點 調查組、勘查組

【評論主題】9 下列對於警察學之敘述,何者正確?(A)美國的亨利(Edward R. Henry)發明指紋制度(B)英國的伯特隆(Bertillon)發明量身法(C)美國的克姆爾(Franklin M. Krem

【評論內容】

A 英國的亨利 發明指紋制度

B 法國的伯提倫 發明量身法

D美國的威爾遜 出版《警察行政》一書

【評論主題】23.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A)自行為終了之日起,已逾三個月(B)同一違規行為,重複檢舉(C)匿名檢舉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D)檢舉事實具體明

【評論內容】

題目應不予舉發之答案應為 A,B,E這題出自警大105 二技 交通系之交通法規,查過答案也是A,B,E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不予舉發之情形:

  (一)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新增但書規定「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但違規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公路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並自103年8月15日起施行,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時,請注意是否符合前揭規定,亦即自違規日(違規終了之日,含當日)起,逾7日之案件即不予受理。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1.<例1 9月1日8時闖紅燈,9月7日提出檢舉送達受理機關,應予受理。2.<例2 9月1日8時闖紅燈,9月8日提出檢舉送達受理...

【評論主題】26 警察對於扣留與變賣之物的處理,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A)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扣留期間不得逾 30 日;扣留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不得逾 2 個月 (B)變賣時

【評論內容】

第 24 條 物經變賣後,於扣除扣留費、保管費、變賣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應返還其價金與第一項之人。第一項之人不明時,經公告一年期滿無人申請發還者,繳交各該級政府之公庫。

【評論主題】32 依據「警察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辦法」第 2 條,下列何項不是警察遴選第三人時應書面陳核之內容?(A)蒐集資料之項目 (B)任務起迄時間 (C)指定專責聯繫運用之人員及其理由 (D)第三人個人資料及

【評論內容】

警察遴選第三人時,應以書面敘明下列事項,陳報該管警察局長或警察分局長核准後實施: 一、遴選第三人蒐集資料之原因事實。 二、蒐集對象之基本資料。 A三、蒐集資料之項目。 D四、第三人個人資料及適任理由。 C五、指定專責聯繫運用之人員(以下簡稱專責人員)及其理由。

【評論主題】25 依據「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治安顧慮人口查訪項目應以查訪對象之工作、交往及生活情形為限 (B)警察於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時發現行方不明治安顧慮人口,應通報其戶籍地

【評論內容】

答案應為A、C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 第2條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得定期實施查訪對象如下: 一、曾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或第二百七十二條之殺人罪者。 二、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條至第三百三十二條之強盜罪者。 三、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至第三百二十七條之搶奪罪者。 四、曾犯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放火罪者。 五、曾犯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二條、第二百二十四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或第二百二十九條之妨害性自主罪者。 六、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取財罪者。 七、曾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或第三百四十八條之擄人勒贖罪者。 八、曾犯刑法第三百二十條...

【評論主題】38 下列何者是內政部警政署於 98 年訂頒「安民專案執行計畫」之評核項目?①全般刑案 ②暴力犯罪 ③查緝毒品 ④非法槍械 ⑤詐欺案件 ⑥竊盜案件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38 下列何者是內政部警政署於 98 年訂頒「安民專案執行計畫」之評核項目?①全般刑案 ②暴力犯罪 ③查緝毒品 ④非法槍械 ⑤詐欺案件 竊盜案件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 (C)②③④⑤ (D)①③④⑤修改成為38 下列何者是內政部警政署於 98 年訂頒「安民專案執行計畫」之評核項目?①全般刑案 ②暴力犯罪 ③查緝毒品 ④非法槍械 ⑤詐欺案件 ⑥竊盜案件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⑥ (C)②③④⑤⑥ (D)①③④⑤⑥

【評論主題】33 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規定,定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下列何者為前科素行查訪對象?①強盜②常業竊盜 ③詐欺 ④妨礙公務 ⑤受毒品戒治人(A)①②③(B)①②⑤(C)③④⑤(D)①④⑤(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33 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規定,定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下列何者為前科素行查訪對象?①強盜②常業竊盜 ③詐欺 ④妨礙公務 ⑤受毒品戒治人 (A)①②③ (B)①②⑤ (C)③④⑤ (D)①④⑤修改成為33 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 15 條規定,定期查訪治安顧慮人口,下列何者為前科素行查訪對象?①強盜②常業竊盜 ③詐欺 ④妨礙公務 ⑤受毒品戒治人(A)①②③(B)①②⑤(C)③④⑤(D)①④⑤(E) ①③⑤

【評論主題】26 警察機關落實政令執行、檢討勤務缺失,主要係透過勤前教育,對服勤人員施教,以利勤務執行。有關警察勤前教育實施方式,何者為非? (A)分局聯合勤教以每一週實施一次為原則 (B)勤教實施單位人數六人以

【評論內容】

我覺得答案應該還是A就好,因為如果要考很細把(未含主管)這四字算進去的話,B應該也錯,B一樣是未含主管喔!

法規名稱:警察機關勤前教育實施規定 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08 月 05 日實施次數:實施單位實有人數(不包括主管)在七人以上者,應逐日實施;六人以下四人以上者,隔日實施;三人以下、山地及離島等勤務執行機構勤務單純者,得不拘形式,每星期實施二次。聯合勤前教育之相關規定如下: (一)實施單位:分局、警察局直屬(大)隊、專業警察機關所屬分局及 (大)隊。 (二)實施時間、時機及參加人員,由實施單位審酌實際情形規定。 (三)實施次數:以每月舉行一次為原則。

【評論主題】43 依「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規定,警勤區員警必須製作社區治安及為民服務意見表,下列各項工作事項,何者為非? (A)為民服務意見表需載明有關訪詢犯罪預防之事項 (B)意見表內之意見,由警勤區員警自

【評論內容】

第29點

勤區查察應對警勤區內之住所、居所、事業處所、營業場所、共同生活戶、共同事業戶及其他處所,定期實施訪查,訪查頻率得以分駐(派出)所為單位,於每年至少全面訪查一次範圍內酌予調整。 

家戶訪查時,應持社區治安及為民服務意見表(附件十:以下簡稱意見表),載明有關A訪詢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之需求事項,B交由受訪家戶填寫,或聽取受訪家戶意見,由警勤區員警自行填寫。

【評論主題】13 下列何種身分的人入出我國山地管制區無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入山許可?(A)入山巡迴醫療之外國醫生 (B)本國人從事登山活動 (C)本國人入山參加婚宴者 (D)戶籍設在山地管制區之本國平地人民,入出其戶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3 下列何種身分的人入出我國山地管制區無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入山許可?(A)入山巡迴醫療之外國醫生 (B)本國人從事登山活動 (C)本國人入山參加婚宴者 (D)戶籍設在山地管制區之本國平地人民,入出其戶籍所在地之山地管制區者 代號:3301 頁次:4-2修改成為13 下列何種身分的人入出我國山地管制區無須向主管機關申請入山許可?(A)入山巡迴醫療之外國醫生 (B)本國人從事登山活動 (C)本國人入山參加婚宴者 (D)戶籍設在山地管制區之本國平地人民,入出其戶籍所在地之山地管制區者

【評論主題】11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之規定,下列關於扣留物之敘述,何者正確?(A)扣留期間只要逾六個月,即得予變賣 (B)持有扣留物所費過鉅時,得予變賣 (C)扣留物有腐壞之虞者,立即銷毀之 (D)因扣留物之所有人

【評論內容】

D 24條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之必要者,應將該物返還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不明時,得返還其他能證明對該物有權利之人。 

扣留及保管費用,由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負擔。扣留之物返還時,得收取扣留及保管費用。 

物經變賣後,於扣除扣留費、保管費、變賣費及其他必要費用後,應返還其價金與第一項之人。第一項之人不明時,經公告一年期滿無人申請發還者,繳交各該級政府之公庫。

【評論主題】15 依警械使用條例暨其相關子法之規定,有關警械之定製、售賣或持有,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人民得依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規定,申請售賣警槍 (B)警械之許可,內政部得委任警政署或地方政府辦理

【評論內容】

D 經撤銷、廢止許可或註銷警械執照者,其所有或保管之警械應自行銷毀,並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監毀。

【評論主題】3 有關警察預算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A)警察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經費,由法務部統一編列預算 (B)直轄市警察機關經費不足時,報由內政部警政署轉請內政部核定補助 (C)警用武器彈藥之保養及修理

【評論內容】

B 警察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本法第十六條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地方警察機關經費不足時,得陳請補助之程序;直轄市報由內政部轉請行政院核定;縣(市)報由內政部警政署轉請內政部核定。

【評論主題】48 某警察局查獲一件走私槍械案件,共犯中有 17 歲少年 2 人、現役軍人 2 人及非現役軍人之成年 3 人,此 7人均因吸食一級毒品海洛因缺錢,而共謀走私槍械,試問移送時共應製作幾份移送書? (A

【評論內容】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191點同一案件有少年或應受軍法審判者,應分繕移送(報告)書,分別移送該管少年法院(庭)及檢察署,且於移送(報告)書關係人欄處,填註係同案犯嫌(少年),並於附記欄載明另移送之機關及移送文號。 持有、施用毒品案件應另案分開一人一案移送。

少年走私槍械1分+成年人走私槍械1分+持有、施用毒品案7人7分要注意的是軍事審判法有修法:第208點現役軍人與非軍人共同犯罪,除現役軍人屬於軍法機關追訴審判之案件,應移送軍法機關辦理外,非軍人或軍人屬司法機關追訴審判之案件,應移送該管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庭)處理。 現役軍人非戰時犯軍法案件以外之罪,已經改送司法機關了。所以正確答案應該是7+2=9分

【評論主題】40 行政執行機關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者 (B)無適當之執行人員者 (C)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者 (D)其他機關執行較為方便者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 第 6 條

執行機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一、須在管轄區域外執行者。二、無適當之執行人員者。三、執行時有遭遇抗拒之虞者。四、執行目的有難於實現之虞者。五、執行事項涉及其他機關者。

【評論主題】5 司法警察官依法應對涉嫌下述何種犯罪之犯罪嫌疑人進行去氧核醣核酸強制採樣並建檔?①性犯罪 ②強盜 ③竊盜 ④殺人 (A) ①④ (B)①②④ (C)①②③④ (D)①

【評論內容】

第 5 條(應接受強制採樣之人)犯下列各罪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應接受去氧核醣核酸之強制採樣:一、刑法公共危險罪章第一百七十三條第一項與第三項、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與第四項、第一百七十五條第一項。(故意放火<不含失火)

二、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二十七條、第二百二十八條、第二百二十九條之罪。(強制性交、猥褻)三、刑法殺人罪章第二百七十一條之罪。(普通殺人罪)四、刑法傷害罪章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普通傷害)、第二百七十八條之罪。(重傷害)

五、刑法搶奪強盜及海盜罪章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二項(普通搶奪並致人於死、重傷)、第三百二十六條(加重搶奪)至第三百三十四條之一之罪(各種強盜罪)。

六、刑...

【評論主題】40 下列何者非屬於警察法所稱之警察官規事項?(A)警察官等 (B)警察俸給 (C)警察職務等階 (D)警察編制

【評論內容】

一、警察官制(組織),指中央與地方警察機關之組織編制等事項。 二、警察官規(人事),指中央與地方各級警察人員之官等俸給職務等階,及官職之任免、遷調、服務、請假、獎懲、考績、退休、撫卹等事項。 

【評論主題】16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為下列何項任務,認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將有危害行為,或有觸犯刑事法律之虞者,得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其相關資料?(A)外事案件處理(B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6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為下列何項任務,認對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個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將有危害行為,或有觸犯刑事法律之虞者,得遴選第三人秘密蒐集其相關資料? (A) 外事案件處理 (B)交通整理 (C)防止危害或犯罪 (D)執行搜索與扣押 代號:50140-50640 50840-51040 51240 51440-51540 頁次:4-4修改成為16...

【評論主題】39 偵查人員應審慎勘察刑案現場,詳細採取證物,以確認犯罪嫌疑人,採得之證物與可能存在之線索組合,下列何者正確:1.塑膠手套(含皮屑 DNA 與指紋得到個化訊息) 2.刀具(含指紋得到個化訊息) 3.

【評論內容】

4.鞋印因鞋底紋路磨損情況不同,產生磨耗、切口、破洞等特徵,若特徵數量足夠可用來比對。(個化)另外鞋底附著的泥土,可能也能提供某一特定場所的訊息。(類化)

【評論主題】5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訂頒之取締酒後駕車程序規定,有關酒駕肇事駕駛人移送法辦原則中,直接移(函)送檢察機關之吐氣所含最低酒精濃度是如何規定的? (A)只要有酒精反應即須移送 (B)每公升達 0.15 毫

【評論內容】

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 102年10月版(四) 「酒駕肇事駕駛人移送法辦原則」如下:1.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未達每公升0.15 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未達0.03%者:原則上不依刑185條之3規定移(函)送檢察機關。但如有其他證據足以明確實不能安全駕駛者,應向當地管轄檢署察官報告並依其指示辦理。2.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 毫克以上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 %以上者:移(函)送檢察機關。

【評論主題】5. 依據「警察勤務區勤務規範」規定,有關辦理警察勤務區劃分與檢討調整之權責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警察局定期檢討調整,交付實施(B)由派出所規劃調整,報經分局轉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C)由分局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5年 10年永久保存 視失蹤人口案件之成因而有不同 5. 依據「警察勤務區勤務規範」規定,有關辦理警察勤務區劃分與檢討調整之權責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警察局定期檢討調整,交付實施(B)由派出所規劃調整,報經分局轉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C)由分局定期檢討調整,報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D)由派出所研提建議,報請分局核備後實施修改成為5. 依據「警察勤務區勤務規範」規定,有關辦理警察勤務區劃分與檢討調整之權責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由警察局定期檢討調整,交付實施(B)由派出所規劃調整,報經分局轉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C)由分局定期檢討調整,報請警察局核定後實施(D)由派出所研提建議,報請分局核備後實施

【評論主題】48 在爆炸現場採到含爆炸物殘跡的炸彈碎片,最適合以何種容器進行包裝?(A)金屬證物罐 (B)塑膠證物罐 (C)玻璃證物罐 (D)厚紙證物袋

【評論內容】

根據駱宜安著 刑事鑑識概論 P.357「爆炸現場採得之小體積物品需以密封之金屬罐或特定材料之塑膠袋包裝,以免揮發性成分逸失。」本題是B塑膠罐,非塑膠袋,所以選A金屬證物罐較為合適,考選部的答案沒有錯。這題比較深入,一般行政應該不會考這麼細。

【評論主題】30 情報諮詢是發現犯罪的關鍵,依據警察偵查犯罪手冊,下列何者不屬重點諮詢地點?(A)醫院、診所 (B)網咖 (C)夜市 (D)車輛美容業

【評論內容】

41點下列為不良分子經常出入藏匿或易於發生犯罪行為之場所,應定為重點諮詢地點: (一)酒家、茶肆、舞廳、旅館業、三溫暖、歌廳、資訊休閒服務業(網咖等)、撞球場、電子遊戲場、夜總會、視聽中心(KTV等)、夜市、PUB或其他特定遊樂營業及易為不法分子混跡藏匿之處所。 (二)港口、機場、醫院、診所等罪犯可能潛逃、藏匿之處所。 (三)當舖業、銀樓珠寶業、舊貨業、資源回收業、委託寄售業、車輛修配保管業、中古車輛買賣業等易為銷贓處所。

【評論主題】7 在武器對等、保障人權等原則下,我國刑事訴訟法第 31 條對於強制辯護已有完善的規範,司法警察(官)偵查時,對下列何種未經選任辯護人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應通知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A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 第3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於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為被告辯護:一、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二、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三、被告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者。四、被告具原住民身分,經依通常程序起訴或審判者。五、被告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而聲請指定者。六、其他審判案件,審判長認有必要者。前項案件選任辯護人於審判期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者,審判長得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被告有數人者,得指定一人辯護。但各被告之利害相反者,不在此限。指定辯護人後,經選任律師為辯護人者,得將指定之辯護人撤銷。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或具原住民身分者,於偵查中未經選任辯護人,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應通知依法設立之法律扶助機構指派律師到場為其辯護。但經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主動請求立即訊問或詢問,或等候律師逾四小時未到場者,得逕行訊問或詢問。

【評論主題】9 有關法官對少年裁定諭知的四種保護處分,下列何者錯誤?(A)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B)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C)交付兒童或少年之法定代理人或現在保護少年之人嚴加管教(D)令入感化教育

【評論內容】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

少年法院審理事件,除為前二條處置者外,應對少年以裁定諭知下列之保護處分: 一、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二、交付保護管束並得命為勞動服務。 三、交付安置於適當之福利或教養機構輔導。 四、令入感化教育處所施以感化教育。 少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為前項保護處分之前或同時諭知下列處分: 一、少年染有煙毒或吸用麻醉、迷幻物品成癮,或有酗酒習慣者,令入相當處所實施禁戒。 二、少年身體或精神狀態顯有缺陷者,令入相當處所實施治療。第一項處分之期間,毋庸諭知。 第二十九條第三項、第四項之規定,於少年法院依第一項為保護處分之裁定情形準用之。 

【評論主題】29.有關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規定,下列何種犯罪可申請通訊監察?(A)竊盜罪(B)最輕本刑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C)竊取森林主副產物罪(D)製造販賣槍炮彈藥(E)漁會選舉不法案件

【評論內容】

查了一下警大沒有更改解答猜原因是C 森林法第50條才是竊取森林主、副產物之罪,52條第一項、第二項,是第50條還要加上該52條所列之加重情況。也就變成加重竊取之罪。有點像普通竊盜之於加重竊盜有一點點不一樣的感覺。第52條犯第五十條第一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贓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金:一、於保安林犯之。二、依機關之委託或其他契約,有保護森林義務之人犯之。三、於行使林產物採取權時犯之。四、結夥二人以上或僱使他人犯之。五、以贓物為原料,製造木炭、松節油、其他物品或培植菇類。六、為搬運贓物,使用牲口、船舶、車輛,或有搬運造材之設備。七、掘採、毀壞、燒燬或隱蔽根株,以圖罪跡之湮滅。八、以贓物燃料,使用於礦物之採取,精製石灰、磚、瓦或其他物品之製  造。前項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