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有下列何種情形者,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
(A)自行為終了之日起,已逾三個月
(B)同一違規行為,重複檢舉
(C)匿名檢舉但檢舉事實具體明確者
(D)檢舉事實具體明確但不能確認檢舉人身分
(E)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致無法查證

參考答案

答案:A,B,E
難度:適中0.446154
統計:A(94),B(93),C(12),D(21),E(108)

用户評論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A,B,E,修改為B,D

【用戶】Iamayuki感謝阿與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題目應不予舉發之答案應為 A,B,E這題出自警大105 二技 交通系之交通法規,查過答案也是A,B,E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系統不予舉發之情形:  (一)因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新增但書規定「民眾得檢舉交通違規,但違規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公路或警察機關應不予舉發。」並自103年8月15日起施行,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時,請注意是否符合前揭規定,亦即自違規日(違規終了之日,含當日)起,逾7日之案件即不予受理。但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案件,因肇事責任不明,已送鑑定者,其期間自鑑定終結之日起算。1.<例1 9月1日8時闖紅燈,9月7日提出檢舉送達受理機關,應予受理。2.<例2 9月1日8時闖紅燈,9月8日提出檢舉送達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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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原本答案為B,D,修改為A,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