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子】評論
根據保險業務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以外幣收付的保險款項不能以新台幣收付。考慮到如果將外幣和新台幣人身保險契約之間進行契約轉換,可能會違反上述規定,因此明確表示以外幣收付的非投資型人身保險契約與以新台幣收付的人身保險契約之間,不能進行契約轉換。另外,考慮到開放此項業務的初期,不應涉及不同貨幣種類的外幣人身保險契約之間的契約轉換等複雜業務,因此在初期應以維持相同貨幣種類的外幣人身保險契約之間的契約轉換為原則。在未來,根據業務的實際需求再進行不同貨幣種類的契約轉換的研究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