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 Jou】評論
公民"投票權"資格是不會被剝奪的.褫奪公權者乃依刑法第 36 條 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顏嫥妤】評論
1F的"無被褫奪公權者"應該刪除喔就算被褫奪公權依然可以行使公民投票權
【Cat Lai】評論
公投→20歲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 一、為公務員之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
【Jiaping Sue】評論
公民投票法7(公民投票權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公民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