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八條規定,警察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依法得採行相關措施。下列何者不在授權範圍?
(A)要求駕駛人或乘客出示相關證件或查證其身分
(B)搜查交通工具
(C)強制離車
(D)檢查引擎、車身號碼或其他足資識別之特徵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60377
統計:A(2),B(228),C(28),D(3),E(0)

用户評論

【用戶】lailai

【年級】小二上

【評論內容】B *檢*查交通工具

【用戶】林育賢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L大,B選項錯誤應該不再於檢查改搜查,應該是要件的差別,依警職法第8條,檢查交通工具的要件是要有事實足認有犯罪之虞者,得檢查交通工具,單純對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可以採行的措施,只有ACD。

【用戶】目標100%勝率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是搜查、跟檢查的不同強制離車也要有異常舉動合理懷疑其有危害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