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A上市公司(下稱A公司)董事會共有11席董事,其中3席為獨立董事甲、乙、丙三人,A公司並設有審計委員會。今A公司擬與董事長之關係人進行借貸交易,獨立董事甲想了解相關交易的資料,A公司卻藉故拖延拒絕提供,請問:甲有何法律上主張可以取得該等交易資料?(10分)又倘A公司知道甲、乙兩位獨立董事皆反對該借貸交易,此交易在審計委員會中將無法決議通過,因而未召集審計委員會討論該交易,而直接以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該借貸交易,是否合法?(15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23529
統計:A(0),B(11),C(19),D(2),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契稅由直轄市及縣 (市) 稅捐稽徵處徵收或鄉、鎮、市、區公所代徵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