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yuhsua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信賴基礎:即國家行為。信賴表現:即人民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信賴值得保護:人民之誠實、正當,並斟酌公益。無消極要件存在:例如無國家預先保留廢止權利之情形。
【用戶】yuhsuan(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信賴基礎:即國家行為。信賴表現:即人民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信賴值得保護:人民之誠實、正當,並斟酌公益。無消極要件存在:例如無國家預先保留廢止權利之情形。
【用戶】木瓜葛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家對人民之授益行為或規範,須有下列要件,始具有信賴利益之保護:1.信賴基礎:國家之行為,如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必須足以對人民產生信賴之行為存在。2.信賴表現:人民因信賴該表現,而展開的信賴行為,例如:運用財產或其他具體表現之行為(釋525、547參照)。3.賴不值得保護:受益人有下列情形者,其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行政程序法第119條):(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的方式,使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者。(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
【用戶】木瓜葛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家對人民之授益行為或規範,須有下列要件,始具有信賴利益之保護:1.信賴基礎:國家之行為,如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必須足以對人民產生信賴之行為存在。2.信賴表現:人民因信賴該表現,而展開的信賴行為,例如:運用財產或其他具體表現之行為(釋525、547參照)。3.賴不值得保護:受益人有下列情形者,其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行政程序法第119條):(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的方式,使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者。(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
【用戶】yuhsuan(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信賴基礎:即國家行為。信賴表現:即人民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信賴值得保護:人民之誠實、正當,並斟酌公益。無消極要件存在:例如無國家預先保留廢止權利之情形。
【用戶】yuhsuan(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信賴基礎:即國家行為。信賴表現:即人民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信賴值得保護:人民之誠實、正當,並斟酌公益。無消極要件存在:例如無國家預先保留廢止權利之情形。
【用戶】木瓜葛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家對人民之授益行為或規範,須有下列要件,始具有信賴利益之保護:1.信賴基礎:國家之行為,如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必須足以對人民產生信賴之行為存在。2.信賴表現:人民因信賴該表現,而展開的信賴行為,例如:運用財產或其他具體表現之行為(釋525、547參照)。3.賴不值得保護:受益人有下列情形者,其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行政程序法第119條):(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的方式,使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者。(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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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信賴基礎:即國家行為。信賴表現:即人民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信賴值得保護:人民之誠實、正當,並斟酌公益。無消極要件存在:例如無國家預先保留廢止權利之情形。
【用戶】木瓜葛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家對人民之授益行為或規範,須有下列要件,始具有信賴利益之保護:1.信賴基礎:國家之行為,如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必須足以對人民產生信賴之行為存在。2.信賴表現:人民因信賴該表現,而展開的信賴行為,例如:運用財產或其他具體表現之行為(釋525、547參照)。3.賴不值得保護:受益人有下列情形者,其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行政程序法第119條):(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的方式,使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者。(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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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信賴基礎:即國家行為。信賴表現:即人民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信賴值得保護:人民之誠實、正當,並斟酌公益。無消極要件存在:例如無國家預先保留廢止權利之情形。
【用戶】木瓜葛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家對人民之授益行為或規範,須有下列要件,始具有信賴利益之保護:1.信賴基礎:國家之行為,如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必須足以對人民產生信賴之行為存在。2.信賴表現:人民因信賴該表現,而展開的信賴行為,例如:運用財產或其他具體表現之行為(釋525、547參照)。3.賴不值得保護:受益人有下列情形者,其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行政程序法第119條):(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的方式,使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者。(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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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信賴基礎:即國家行為。信賴表現:即人民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信賴值得保護:人民之誠實、正當,並斟酌公益。無消極要件存在:例如無國家預先保留廢止權利之情形。
【用戶】木瓜葛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家對人民之授益行為或規範,須有下列要件,始具有信賴利益之保護:1.信賴基礎:國家之行為,如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必須足以對人民產生信賴之行為存在。2.信賴表現:人民因信賴該表現,而展開的信賴行為,例如:運用財產或其他具體表現之行為(釋525、547參照)。3.賴不值得保護:受益人有下列情形者,其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行政程序法第119條):(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的方式,使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者。(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
【用戶】yuhsuan(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信賴基礎:即國家行為。信賴表現:即人民安排其生活或處置其財產。信賴值得保護:人民之誠實、正當,並斟酌公益。無消極要件存在:例如無國家預先保留廢止權利之情形。
【用戶】木瓜葛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國家對人民之授益行為或規範,須有下列要件,始具有信賴利益之保護:1.信賴基礎:國家之行為,如以法規命令或行政處分,必須足以對人民產生信賴之行為存在。2.信賴表現:人民因信賴該表現,而展開的信賴行為,例如:運用財產或其他具體表現之行為(釋525、547參照)。3.賴不值得保護:受益人有下列情形者,其信賴利益不值得保護(行政程序法第119條):(1)以詐欺、脅迫、或賄賂的方式,使行政機關做成行政處分者。(2)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3)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引自 林清老師 2018行政法測驗題型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