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戴丞鈞】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非信賴保護之必要條件?(A)信賴宣示(B)信賴基礎(C)信賴表現(D)信賴值得保護

【評論內容】信賴保護具備三個要件:1.須有信賴.....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8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上應先由何機關管轄?(A)先由行為地、結果地之主管機關管轄(B)先由行為人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管轄(C)由處理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31條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7.公立學校聘任教師之行為,依據目前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屬於下列何種行為?(A)行政契約(B)私法契約(C)事實行為(D)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判字第121號 要旨: 公立學校聘任教師係以達成教育學生公法上之目的,是以公立學校與教師間之聘任關係.....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行政執行採取最小侵害手段所造成之損害,與所欲達成目的之利益相比較,不得顯失均衡。稱為何原則?(A)狹義比例原則(B)適當性原則(C)必要性原則(D)侵害最少原則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7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當性)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2.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時,依據我國行政罰法相關規定應如何裁處?(A)依據各該規定罰鍰額合併裁罰(B)依據各該規定罰鍰額最低額合併處罰(C)依據各該規定罰鍰額最高額合併處罰(D)依法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31條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行政機關對於不特定人之送達以及一般處分之送達,得以何種方式為之?(A)寄存送達地之郵政機關(B)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C)公示送達(D)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方式為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75 條行政機關對於不特定人之送達,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之。 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有前項所列各款之情形.....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3.建築主管機關核發建築執照予甲。甲之鄰人乙認為該建築執照違反保護其權益之建築法規,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提起撤銷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院應命乙補正甲為共同被告 (B)法院僅得依聲請裁定命甲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 42 條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並得因該第三人之聲請,裁定允許其參加。前項參加,準用第.....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8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上應先由何機關管轄?(A)先由行為地、結果地之主管機關管轄(B)先由行為人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管轄(C)由處理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31條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7.公立學校聘任教師之行為,依據目前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屬於下列何種行為?(A)行政契約(B)私法契約(C)事實行為(D)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判字第121號 要旨: 公立學校聘任教師係以達成教育學生公法上之目的,是以公立學校與教師間之聘任關係.....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7.行政執行採取最小侵害手段所造成之損害,與所欲達成目的之利益相比較,不得顯失均衡。稱為何原則?(A)狹義比例原則(B)適當性原則(C)必要性原則(D)侵害最少原則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7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當性)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9.行政機關對於不特定人之送達以及一般處分之送達,得以何種方式為之?(A)寄存送達地之郵政機關(B)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C)公示送達(D)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方式為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75 條行政機關對於不特定人之送達,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之。 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有前項所列各款之情形.....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3.建築主管機關核發建築執照予甲。甲之鄰人乙認為該建築執照違反保護其權益之建築法規,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提起撤銷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院應命乙補正甲為共同被告 (B)法院僅得依聲請裁定命甲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 42 條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並得因該第三人之聲請,裁定允許其參加。前項參加,準用第.....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非信賴保護之必要條件?(A)信賴宣示(B)信賴基礎(C)信賴表現(D)信賴值得保護

【評論內容】信賴保護具備三個要件:1.須有信賴.....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8 下列何種室外集會遊行,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A)依法令規定舉行者(B)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C)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D)反對政府政策之街頭遊行

【評論內容】

釋字第 718 號

解 釋 文:

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及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憲法第十四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均應自中華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失其效力。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曾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A)行政執行法上之拘提管收要件(B)公務員懲戒未設通常上訴救濟制度(C)公務員離職後職業選擇之限制 (D)通姦罪

【評論內容】

釋字第 588號

解 釋 文:

        立法機關基於重大之公益目的,藉由限制人民自由之強制措施,以貫徹其法定義務,於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之範圍內,應為憲法之所許。行政執行法關於「管收」處分之規定,係在貫徹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於法定義務人確有履行之能力而不履行時,拘束其身體所為間接強制其履行之措施,尚非憲法所不許。惟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第二項依同條第一項規定得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事由中,除第一項第一、二、三款規定:「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者」、「顯有逃匿之虞」、「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者」,難謂其已逾必要之程度外,其餘同項第四、五、六款事由:「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

【評論主題】24 依憲法規定,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占性之企業:(A)以民營為原則 (B)以公營為原則 (C)僅能由國民經營 (D)僅能由國家經營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憲法第 144 條 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佔.....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3 人民因行政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受損,經提起訴願未獲救濟後,得提起下列何種訴訟?(A)撤銷訴訟(B)課予義務訴訟(C)一般給付訴訟(D)確認訴訟

【評論內容】行政訴訟法第5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4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執行方法中之間接強制?(A)限制使用不動產(B)收繳、註銷證照(C)科處怠金(D)科處罰鍰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47 甲因販賣毒品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2 年內故意再犯搶奪罪,構成下列何者?(A)加重結果犯(B)數罪併罰(C)累犯(D)結合犯

【評論內容】累犯為何意?其意乃指曾受刑罰執行之行為人,於釋放後一定時間內,再犯特定之犯罪而言。此等行為人雖曾受刑罰之制裁,但執行釋放後,不知悔改,竟再犯罪,故刑法乃特設加重刑罰之規定。其法源依據為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故累犯的構成要件有三:一、行為人必須曾受徒刑之執行。二、犯罪必須發生於徒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三、行為人再犯之罪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譬如:黑龍大哥因爭奪黑道地盤於酒店裡威脅並毆打阿狗大哥,但阿狗並未因此交出地盤,於是事隔三日黑龍大哥在去毆打阿狗一次,像黑龍大哥這樣的行為就不算是累犯,而是數罪併罰。 那怎樣才算是累犯呢?黑龍大哥要是打完阿狗後,經法院判決處七個月有期徒刑,黑龍大哥也因此去蹲苦窯入監服刑,並於七個月後執行完畢出獄。沒想到黑龍在出獄當天看到阿狗竟搶了他的地盤,一時控制不住情緒一拳毆打阿狗上去,之後.....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21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B)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C)由各機關分別處罰之(D)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31條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

【評論主題】⑵使用光電管與 UBV 光度濾鏡觀測變星光度變化曲線,寫下一般的觀測程序,以及事後如何進行恆星光度校正?(10 分)

【評論內容】現在沒有勞工安全衛生法囉,已改成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二、勞工: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三、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四、事業單位:指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評論主題】⑵使用光電管與 UBV 光度濾鏡觀測變星光度變化曲線,寫下一般的觀測程序,以及事後如何進行恆星光度校正?(10 分)

【評論內容】現在沒有勞工安全衛生法囉,已改成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二、勞工: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三、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四、事業單位:指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評論主題】9 倘有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海關緝私條例上義務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者,並因刑事案件部分已為不起訴處分,因海關緝私條例未設有行政罰之裁罰期間,則該裁罰權之期間應自何時起算?(A)自其情事發生日起算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26條

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但其行為應處以其他種類行政罰或得沒入之物而未經法院宣告沒收者,亦得裁處之。前項行為如經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為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者,得依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裁處之。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支付一定之金額或提供義務勞務者,其所支付之金額或提供之勞務,應於依前項規定裁處之罰鍰內扣抵之。前項勞務扣抵罰鍰之金額,按最初裁處時之每小時基本工資乘以義務勞...

【評論主題】18 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敘述,何者錯誤?(A)公司發行特別股時,章程應訂特別股之種類及其權利義務(B)章程應訂股份總數與每股金額,依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每股金額一律為新臺幣 10 元(C)

【評論內容】

公司法第156條

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每股金額應歸一律,一部分得為特別股;其種類,由章程定之。

前項股份總數,得分次發行。

公司得依董事會之決議,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公開發行程序;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者,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已解散、他遷不明或因不可歸責於公司之事由,致無法履行證券交易法規定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義務時,證券主管機關得停止其公開發行。

公營事業之申請辦理公開發行及停止公開發...

【評論主題】26 下列何者非股份有限公司創立會之職權?(A)選舉董事、監察人 (B)決定公司是否要設立 (C)修改章程 (D)催繳股款

【評論內容】

公司法第143條

前條股款繳足後,發起人應於二個月內召開創立會。

公司法第 146 條

創立會應選任董事、監察人。董事、監察人經選任後,應即就前條所列事項,為確實之調查並向創立會報告。董事、監察人如有由發起人當選,且與自身有利害關係者,前項調查,創立會得另選檢查人為之。前二項所定調查,如有冒濫或虛偽者,由創立會裁減之。發起人如有妨礙調查之行為或董事、監察人、檢查人報告有虛偽者,各科新臺幣六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第二項之調查報告,經董事、監察人或檢查人之請求延期提出時,創立會應準用第一百八十二條之規定,延期或續行集會。

公司法第 151 條

創立會得修改章程或為公司不設立之決議。

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二項至第四項之規定,於前項修改章程準用之;第三百十六條之規定,於前項公司不設立之決議準用之。

【評論主題】20 下列關於有限公司之敘述,何者錯誤?(A)有限公司之董事為公司之負責人(B)有限公司之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納或對外招募(C)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D)有限公

【評論內容】

公司法第2條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

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

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

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評論主題】10 下列有關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保障範圍之敘述,何項與司法院解釋意旨不符?(A)在院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均應予保障(B)在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

【評論內容】

釋字第435 號

解 釋 文:

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旨在保障立法委員受人民付託之職務地位,並避免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之功能遭致其他國家機關之干擾而受影響。為確保立法委員行使職權無所瞻顧,此項言論免責權之保障範圍,應作最大程度之界定,舉凡在院會或委員會之發言、質詢、提案、表決以及與此直接相關之附隨行為,如院內黨團協商、公聽會之發言等均屬應予保障之事項。越此範圍與行使職權無關之行為,諸如蓄意之肢體動作等,顯然不符意見表達之適當情節致侵害他人法益者,自不在憲法上開條文保障之列。至於具體個案中,立法委員之行為是否已逾越保障之範圍,於維持議事運作之限度內,固應尊重議會自律之原則,惟司法機關為維護社會秩序及被害人權益,於必要時亦非不得依法行使偵審之權限。

【評論主題】44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時,對相同事務,無正當理由,而於法定裁量範圍內為差別待遇者,其裁量具有何種瑕疵?(A)裁量逾越(B)裁量濫用(C)裁量怠惰(D)裁量不當

【評論內容】

裁量瑕疵:

①  裁量逾越:指行政機關裁量之結果,超出法律授權之範圍。

②  裁量濫用:指行政機關作成裁量與法律授權之目的不符,或係出於不相關之動機之謂。

③  裁量怠惰:指行政機關依有裁量之權限,但因故意或過失而消極的不行使裁量權之謂。

④  裁量收縮:行政機關作成裁量決定時,本有多數不同之選擇,若因為特殊之事實關係,使得行政機關除了採取特定措施外,別無其他選擇,稱為裁量收縮或裁量縮減至零。

【評論主題】32 若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未提供消費者合理審閱期間時,其法律效力為何?(A)定型化契約未提供消費者合理審閱期間時,其效力未定(B)雖定型化契約有效,但消費者得主張撤銷權(C)消費者仍

【評論內容】

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

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評論主題】31 A 兩合公司之無限責任股東為甲、乙、丙,有限責任股東為丁、戊,公司章程規定得設置經理人一至數名。A 公司擬委任張三為經理人,須經下列何種程序委任之?(A)須經甲、乙、丙、丁、戊全體同意(B)須經

【評論內容】

公司法第29條

公司得依章程規定置經理人,其委任、解任及報酬,依下列規定定之。但公司章程有較高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無限公司、兩合公司須有全體無限責任股東過半數同意。

二、有限公司須有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

三、股份有限公司應由董事會以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

公司有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七項之情形者,專案核定之主管機關應要求參與政府專案紓困方案之公司提具自救計畫,並得限制其發給經理人報酬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或限制;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經理人應在國內有住所或居所。

【評論主題】5 有關公職人員罷免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立法委員在院內之不當言論得作為罷免之理由 (B)對於全國不分區立委得罷免之(C)同一罷免案得罷免二人以上 (D)縣(市)長之罷免案由縣(市)議會提出之

【評論內容】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5 條

公職人員之罷免,得由原選舉區選舉人向選舉委員會提出罷免案。但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不適用罷免之規定。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6 條

罷免案以被罷免人原選舉區選舉人為提議人,由提議人之領銜人三人,填具罷免提議書一份,檢附罷免理由書正、副本各一份,提議人名冊二份,向選舉委員會提出。前項提議人人數應為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二以上,其計算數值尾數如為小數者,該小數即以整數一計算。第一項提議人名冊,應依規定格式逐欄詳實填寫,並填具提議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地址分村(里)裝訂成冊。罷免理由書以不超過五千字為限。罷免案,一案不得為二人以上之提議。但有二個以上罷免案時,得同時投票。罷免案表件不合前二項規定者,選舉委員會應不予受理。

【評論主題】21 下列何者非屬裁量有瑕疵之類型?(A)裁罰金額超過法律規定之上限(B)為了增加地方收入,而從重裁罰交通違規之行為(C)對於違規行為不分輕重與對法益侵害之大小,一律處以最高額之罰鍰(D)對於闖紅燈之

【評論內容】

裁量瑕疵:

1、裁量逾越:指行政機關裁量之結果,超出法律授權之範圍。

2、裁量濫用:指行政機關作成裁量與法律授權之目的不符,或係出於不相關之動機之謂。

3、裁量怠惰:指行政機關依有裁量之權限,但因故意或過失而消極的不行使裁量權之謂。

【評論主題】21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定金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A)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B)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C)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

【評論內容】

民法第 249 條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評論主題】12 甲與乙未經申請登記,即共同出資經營民宿,由甲負責網路訂房及行銷,乙負責現場之接待與管理。案經主管機關查獲,認為甲與乙共同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 24 條之規定,依同條例第 55 條第 3 項之規定可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 14 條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前項情形,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其無此身分或特定關係者,仍處罰之。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處罰有重輕或免除時,其無此身分或特定關係者,仍處以通常之處罰。

【評論主題】3 下列有關訴願期間之敘述,何者錯誤?(A)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 30 日內為之(B)訴願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遲誤訴願期間已逾 3 年者,不得申請回復原狀(C)

【評論內容】

訴願法第 14 條

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前項期間自知悉時起算。但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後,已逾三年者,不得提起。訴願之提起,以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之日期為準。訴願人誤向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者,以該機關收受之日,視為提起訴願之日。

訴願法第 15 條

訴願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前條之訴願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回復原狀。

但遲誤訴願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為之。

申請回復原狀,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訴願行為。

【評論主題】40 關於法規之廢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機關裁併,以致法規無保留之必要,此乃法規廢止事由之一(B)法律之廢止,程序上無須由總統公布(C)行政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D)法規定有施行期限者

【評論內容】

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2條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依前二項程序廢止之法規,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失效。

【評論主題】⑵使用光電管與 UBV 光度濾鏡觀測變星光度變化曲線,寫下一般的觀測程序,以及事後如何進行恆星光度校正?(10 分)

【評論內容】現在沒有勞工安全衛生法囉,已改成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二、勞工: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三、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四、事業單位:指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評論主題】⑵使用光電管與 UBV 光度濾鏡觀測變星光度變化曲線,寫下一般的觀測程序,以及事後如何進行恆星光度校正?(10 分)

【評論內容】現在沒有勞工安全衛生法囉,已改成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二、勞工: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三、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四、事業單位:指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評論主題】43.建築主管機關核發建築執照予甲。甲之鄰人乙認為該建築執照違反保護其權益之建築法規,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提起撤銷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法院應命乙補正甲為共同被告 (B)法院僅得依聲請裁定命甲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第 42 條

行政法院認為撤銷訴訟之結果,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者,得依職權命其獨立參加訴訟,並得因該第三人之聲請,裁定允許其參加。前項參加,準用第三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參加人並得提出獨立之攻擊或防禦方法。前二項規定,於其他訴訟準用之。訴願人已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利害關係人就同一事件再行起訴者,視為第一項之參加。

【評論主題】27.公立學校聘任教師之行為,依據目前最高行政法院之見解,屬於下列何種行為?(A)行政契約(B)私法契約(C)事實行為(D)行政處分

【評論內容】

最高行政法院97年度判字第121號

要旨:

公立學校聘任教師係以達成教育學生公法上之目的,是以公立學校與教師間之聘任關係,應屬行政契約之關係。從而公立學校基於聘任契約而通知受聘教師解聘、停聘或不續聘,僅屬基於行政契約而為之意思通知,尚非行政處分。

【評論主題】22.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時,依據我國行政罰法相關規定應如何裁處?(A)依據各該規定罰鍰額合併裁罰(B)依據各該規定罰鍰額最低額合併處罰(C)依據各該規定罰鍰額最高額合併處罰(D)依法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31條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轄。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將有關資料移送為裁處之機關;為裁處之機關應於調查終結前,通知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

【評論主題】19.行政機關對於不特定人之送達以及一般處分之送達,得以何種方式為之?(A)寄存送達地之郵政機關(B)寄存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C)公示送達(D)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方式為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75 條行政機關對於不特定人之送達,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之。

行政程序法第78條

對於當事人之送達,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行政機關得依申請,准為公示送達︰一、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二、於有治外法權人之住居所或事務所為送達而無效者。三、於外國或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八十六條之規定辦理或預知雖依該規定辦理而無效者。有前項所列各款之情形而無人為公示送達之申請者,行政機關為避免行政程序遲延,認為有必要時,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當事人變更其送達之處所而不向行政機關陳明,致有第一項之情形者,行政機關得依職權命為公示送達。

行政程序法第 100 條

書面之行政處分,應送達相對人及已知之利害關係人;書面以外之行政處分,應以其他適當方法通知或使其知悉。一般處分之送達,得以公告或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代替之。

【評論主題】17.行政執行採取最小侵害手段所造成之損害,與所欲達成目的之利益相比較,不得顯失均衡。稱為何原則?(A)狹義比例原則(B)適當性原則(C)必要性原則(D)侵害最少原則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7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適當性)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必要性)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狹義比例)

【評論主題】8.8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原則上應先由何機關管轄?(A)先由行為地、結果地之主管機關管轄(B)先由行為人住所、居所或營業所、事務所或公務所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管轄(C)由處理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31條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轄。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將有關資料移送為裁處之機關;為裁處之機關應於調查終結前,通知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

【評論主題】4.依現行行政罰法之規定,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應如何處罰?(A)一律適用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處罰(B)一律適用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處罰(C)適用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處罰,但裁處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 5 條行為後法律或自治條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最初裁處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但裁處前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非信賴保護之必要條件?(A)信賴宣示(B)信賴基礎(C)信賴表現(D)信賴值得保護

【評論內容】

信賴保護具備三個要件:

1.須有信賴基礎

2.須有信賴表現

3.須信賴值得保護

【評論主題】12 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訴訟代理人最多不得超過幾人?(A)三人 (B)四人 (C)五人 (D)不受限制

【評論內容】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22 條

前條言詞辯論,如委任訴訟代理人者,其受任人以律師或法學教授為限;其人數不得超過三人。前項代理人應先經憲法法庭之許可。

【評論主題】8 下列何種室外集會遊行,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A)依法令規定舉行者(B)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C)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D)反對政府政策之街頭遊行

【評論內容】

釋字第 718 號

解 釋 文:

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及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憲法第十四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均應自中華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失其效力。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評論主題】下列何者曾被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宣告違憲?(A)行政執行法上之拘提管收要件(B)公務員懲戒未設通常上訴救濟制度(C)公務員離職後職業選擇之限制 (D)通姦罪

【評論內容】

釋字第 588號

解 釋 文:

  立法機關基於重大之公益目的,藉由限制人民自由之強制措施,以貫徹其法定義務,於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之範圍內,應為憲法之所許。行政執行法關於「管收」處分之規定,係在貫徹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於法定義務人確有履行之能力而不履行時,拘束其身體所為間接強制其履行之措施,尚非憲法所不許。惟行政執行法第十七條第二項依同條第一項規定得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之事由中,除第一項第一、二、三款規定:「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者」、「顯有逃匿之虞」、「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者」,難謂其已逾必要之程度外,其餘同項第四、五、六款事由:「於調查執行標的物時,對於執行人員...

【評論主題】15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應由何機關管轄?(A)先由行為地、結果地之主管機關管轄(B)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C)由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31條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轄。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將有關資料移送為裁處之機關;為裁處之機關應於調查終結前,通知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

【評論主題】24 依憲法規定,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占性之企業:(A)以民營為原則 (B)以公營為原則 (C)僅能由國民經營 (D)僅能由國家經營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憲法第 144 條

公用事業及其他有獨佔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

【評論主題】15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 436 號解釋,下列對於軍事審判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A)軍事審判制度違憲(B)軍事審判之建制屬於憲法之明文規定(C)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之處罰,不屬國家刑罰權之一種(D)軍事審

【評論內容】

釋字第 436號

解 釋 文:

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憲法第十六條並規定人民有訴訟之權。現役軍人亦為人民,自應同受上開規定之保障。又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因現役軍人負有保衛國家之特別義務,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其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專屬之審判權。至軍事審判之建制,憲法未設明文規定,雖得以法律定之,惟軍事審判機關所行使者,亦屬國家刑罰權之一種,其發動與運作,必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之最低要求,包括獨立、公正之審判機關與程序,並不得違背憲法第七十七條、第八十條等有關...

【評論主題】36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依法應為:(A)告訴 (B)告發 (C)起訴 (D)自訴

【評論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 241 條

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

【評論主題】40依訴願法之規定,受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管轄, 應向下列何者提起?(A)原委託機關(B)原委託機關之上級機關(C)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D)

【評論內容】

訴願法第 10 條

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23 人民因行政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受損,經提起訴願未獲救濟後,得提起下列何種訴訟?(A)撤銷訴訟(B)課予義務訴訟(C)一般給付訴訟(D)確認訴訟

【評論內容】

行政訴訟法第5條

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認為其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違法損害者,經依訴願程序後,得向行政法院提起請求該機關應為行政處分或應為特定內容之行政處分之訴訟。

【評論主題】34依行政執行法之規定,下列何者屬執行方法中之間接強制?(A)限制使用不動產(B)收繳、註銷證照(C)科處怠金(D)科處罰鍰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

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下:一、代履行。二、怠金。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或其他處所。三、收繳、註銷證照。四、斷絕營業所必須之自來水、電力或其他能源。五、其他以實力直接實現與履行義務同一內容狀態之方法。

【評論主題】47 甲因販賣毒品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受徒刑之執行完畢後,2 年內故意再犯搶奪罪,構成下列何者?(A)加重結果犯(B)數罪併罰(C)累犯(D)結合犯

【評論內容】

累犯為何意?其意乃指曾受刑罰執行之行為人,於釋放後一定時間內,再犯特定之犯罪而言。此等行為人雖曾受刑罰之制裁,但執行釋放後,不知悔改,竟再犯罪,故刑法乃特設加重刑罰之規定。其法源依據為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故累犯的構成要件有三:

一、行為人必須曾受徒刑之執行。

二、犯罪必須發生於徒刑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

三、行為人再犯之罪為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譬如...

【評論主題】13 義務人對於代履行費用逾期不繳納時,應如何處理?(A)移送行政執行處 (B)移送民事執行處 (C)管束義務人 (D)處以怠金

【評論內容】現已改成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分署http://www.tpk.moj.gov.tw/ct.asp?xItem=254482&CtNode=6099&mp=030

【評論主題】21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B)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C)由各機關分別處罰之(D)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31條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轄。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將有關資料移送為裁處之機關;為裁處之機關應於調查終結前,通知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

【評論主題】36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9條規定,下列有關委辦規則的敘述,何者錯誤?(A)地方政府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而訂定(B)地方政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而訂定(C)訂定後,由地方政府逕行發布

【評論內容】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是因為立法形成自由的原因,簡單來說就是立法委員將法條內容三讀通過即可,除非違反其他法律的規定,才會無效。

【評論主題】有關自治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地方自治規則如係法律授權訂定者,應函報各該法律所定中央主管機關核定(B)地方自治規則如係依自治條例授權訂定者,應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C)地方自治規則如係法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第27條(已修法)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就其自治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或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自治條例之授權,訂定自治規則。前項自治規則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並得依其性質,定名為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規則,除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評論主題】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訴願之管轄機關為何?(A)團體或個人 (B)原委託機關(C)原委託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 (D)高等行政法院

【評論內容】

訴願法第 10 條

依法受中央或地方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或個人,以其團體或個人名義所為之行政處分,其訴願之管轄,向原委託機關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依行政罰法之規定,行政罰裁處權之時效為何?(A) 2 年 (B) 3 年 (C) 5 年 (D) 15 年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 27 條

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前條第二項之情形,第一項期間自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日起算。行政罰之裁處因訴願、行政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經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第一項期間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

【評論主題】⑵使用光電管與 UBV 光度濾鏡觀測變星光度變化曲線,寫下一般的觀測程序,以及事後如何進行恆星光度校正?(10 分)

【評論內容】現在沒有勞工安全衛生法囉,已改成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二、勞工:指受僱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三、雇主:指事業主或事業之經營負責人。四、事業單位:指本法適用範圍內僱用勞工從事工作之機構。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評論主題】10.「傍」地走—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3 條

【評論主題】10.已知全班共36人,若全班數學及格人數:不及格人數= 5:1;英文及格人數:不及格人數= 1:5,已知兩科都及格的有4人,請問兩科都不及格的有___________人。

【評論內容】

釋字第 718 號

解 釋 文:

集會遊行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部分,及同法第九條第一項但書與第十二條第二項關於緊急性集會、遊行之申請許可規定,違反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不符憲法第十四條保障集會自由之意旨,均應自中華民國一○四年一月一日起失其效力。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應予補充。

【評論主題】一、甲機關辦理某工程採購案,以小額採購議價方式委由 A 廠商辦理設計與監造,並依A 廠商製作之設計書圖與招標文件辦理公開招標,後由 B 廠商以最低價得標。於履約中,甲機關發現 B 廠商官網中「公司簡介

【評論內容】

國家賠償法第2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評論主題】四、土壤環境之氧化還原狀態,一般以電子活性及氧化還原電位表示,請說明:(20分)【題組】 ㈠電子活性與氧化還原電位之相關性

【評論內容】公司法第 156 條股份有限公司之資本,應分為股份,每股金額應歸一律,一部分得為特別股;其種類,由章程定之。前項股份總數,得分次發行。公司得依董事會之決議,向證券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公開發行程序;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者,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已解散、他遷不明或因不可歸責於公司之事由,致無法履行證券交易法規定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義務時,證券主管機關得停止其公開發行。公營事業之申請辦理公開發行及停止公開發行,應先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