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若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未提供消費者合理審閱期間時,其法律效力為何?
(A)定型化契約未提供消費者合理審閱期間時,其效力未定
(B)雖定型化契約有效,但消費者得主張撤銷權
(C)消費者仍得主張該定型化契約條款,構成契約之內容
(D)企業經營者仍得主張該定型化契約條款,構成契約之內容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97814
統計:A(403),B(801),C(1708),D(80),E(0)

用户評論

【用戶】戴丞鈞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消費者保護法第11-1條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度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用戶】Wabing Wan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應該不是該契約無效而是該條款無效

【用戶】我是小安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是否構成契約? 看消費者有無主張!!

【用戶】何潮興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可以記成對消費者完全有利時,所以仍得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