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
(B)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
(C)由各機關分別處罰之
(D)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5936
統計:A(213),B(38),C(2457),D(21),E(0)

用户評論

戴丞鈞】評論

行政罰法第31條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轄。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但其處罰種類相同者,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第一項及第二項情形,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將有關資料移送為裁處之機關;為裁處之機關應於調查終結前,通知原有管轄權之其他機關。

Sam Zhang】評論

由各機關分別處罰之,違反一事不二罰原則。

sarachyu1234】評論

嗚…眼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