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依行政程序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書面行政處分未限制人民之權益者,仍應記明理由,以滿足當事人知的權利
(B)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因違反依法行政原則,故屬無效,救濟期間仍應以法定期間為準
(C)行政處分如有誤寫、誤算或其他類此之顯然錯誤者,處分機關得不待申請,依職權更正
(D)即使為避免相對人潛逃出境,行政機關依法律作成限制出境之行政處分前,仍須給予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因此處分屬限制或剝奪自由權之行政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3247
統計:A(98),B(108),C(3016),D(35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事實行為 VS 行政處分、委任、訴願

用户評論

【用戶】Katrina Li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未限制人民之權益者,得不記明理由(B)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救濟期間,致無法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救濟,而於原告知之期間內為之者,視為於法定期間內所為。(D)相對人潛逃出境,行政機關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用戶】初拔傅

【年級】小四上

【評論內容】就想說......他都要逃走了,你還給他陳述意見的機會~?! 無非是讓他以時間換取空間 (誤 ~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不須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之情形:一、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二、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者。三、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者。四、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當事人有義務、已經過告誡)五、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六、限制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而無事先聽取相對人意見之必要者。七、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八、為避免處分相對人隱匿、移轉財產或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保全或限制出境之處分。(((D)))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

【評論內容】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隱匿、潛逃、轉移財產

【用戶】Katrina Lin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A)未限制人民之權益者,得不記明理由(B)處分機關告知之救濟期間較法定期間為長者,處分機關雖以通知更正,如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信賴原告知之.....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不須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之情形:一、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二、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者。三、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者。四、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當事人有義務、已經過告誡)五、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六、限制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而無事先聽取相對人意見之必要者。七、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八、為避免處分相對人隱匿、移轉財產或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保全或限制出境之處分。(((D)))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隱匿、潛逃、轉移財產

【用戶】生命就是一段不斷累積的過程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103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不須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之情形:一、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二、情況急迫,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違背公益者。三、受法定期間之限制,如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顯然不能遵行者。四、行政強制執行時所採取之各種處置。    (當事人有義務、已經過告誡)五、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六、限制自由或權利之內容及程度,顯屬輕微,而無事先聽取相對人意見之必要者。七、相對人於提起訴願前依法律應向行政機關聲請再審查、異議、復查、重審或其他先行程序者八、為避免處分相對人隱匿、移轉財產或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保全或限制出境之處分。(((D)))

【用戶】岩田光夫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隱匿、潛逃、轉移財產

【用戶】生命就是一段不斷累積的過程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