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機關辦理某工程採購案,以小額採購議價方式委由 A 廠商辦理設計與監造,並依A 廠商製作之設計書圖與招標文件辦理公開招標,後由 B 廠商以最低價得標。於履約中,甲機關發現 B 廠商官網中「公司簡介」頁面,載有「A 廠商為 B 廠商之關係企業」,甲機關進而調閱 A、B 二家廠商於經濟部商業司之公司登記資料,及 B 廠商投標當時相關文件,發現 B 廠商工地主任「錢小○」先生投標時檢附之身分證影本,所載之母為 B 廠商負責人「趙○○」女士,所載之父「錢大○」恰與 A 廠商之經理人暨股東同名,且三人均登記於同一戶籍地址。請引據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令解析其中疑義,並說明甲機關應如何處置為當。(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76798
統計:A(383),B(2732),C(46),D(356),E(0)
用户評論
【戴丞鈞】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2條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