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1 小璇與小麗是同性伴侶,兩人相戀同居已有一年。小麗由於失業開始酗酒,每在酒醉後毆打小璇,使小璇身心受傷。請問小璇是否可以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向法院聲請核發民事保護令,命小麗搬離兩人的同居住所
【評論內容】同居情侶是事實上的夫妻,也就是說雖然沒有去登記為夫妻關係,但所有的言行舉止跟真正的夫妻相同
【評論主題】22 甲夫乙妻收養丙時,丙已有三歲之子 A,則 A 與甲、乙之親屬關係為何?(A)直系血親 (B)直系姻親 (C)旁系血親 (D)無親屬關係
【評論內容】收養,如同樓上說的,就是擬制血親,所以A要稱呼甲乙為阿公、阿嬤
【評論主題】30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之意旨,下列有關修憲權行使之敘述,何者錯誤?(A)修改憲法乃最能直接體現國民主權之行為(B)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屬於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核心
【評論內容】如果說更精確,中華民國目前為偏向總統制的雙首長制
【評論主題】行政程序法所稱行政機關,除了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外,尚包括:(A)各級民意機關(B)司法機關(C)監察機關(D)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三條第二項中的,各級民意機關,就是各級立法機關。
【評論主題】23 依憲法規定,下列何者為我國最高行政機關首長?(A)總統(B)最高行政法院院長(C)檢察總長(D)行政院院長
【評論內容】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法政背景出身的人士會說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其實是內閣制的國家,總統只是虛位元首。但是政治文化的關係,人民普遍都會認為國家元.....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37 行政機關核准申請人所請案件,但同時在書面核准中加註附款,要求申請人須於核准後一個月內捐贈政府社區發展基金五十萬元,否則將予以行政強制執行,此附款應屬下列何種型態之附款?(A)解除條件(B)停止條
【評論內容】負擔就是甜頭後面的苦頭,這樣記就可以了。例如行政機關核發給我一張建築許可執照,我可以蓋一間工廠了,我心裡一定很高興,這是受益處分。可是要我加裝防噪音設備,我臉色就不好看了,是負擔處分。
【評論主題】7 依憲法第 10 章中央與地方權限之劃分規定,下列那一種係由中央立法並執行的中央專屬事項?(A). 教育制度(B). 警察制度(C). 司法制度(D). 行政區劃
【評論內容】反正永遠記住,除非法律修正,不然目前中華民國的外交、國.....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法人?(A)臺北市政府 (B)彰化縣 (C)農田水利會 (D)屏東縣佳冬鄉
【評論內容】行政法上有一個專有名詞,稱為「機關人格否定說」,講白話就是行政機關跟本不是人,行政機關是公法人的左右手,臺北市政府犯錯,是找臺北市討公道,不是找臺北市.....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行政程序法所稱行政機關,除了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外,尚包括:(A)各級民意機關(B)司法機關(C)監察機關(D)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三條第二項中的,各級民意機關,就是各級立法機關。
【評論主題】19 下列那一種行政行為,不具法律上拘束力?(A)行政處分(B)行政契約(C)法規命令(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但是要特別注意,行政指導依然也是公權力行政,是單純高權行政,如果公.....
【評論主題】5 依憲法第 140 條之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故現役軍人不得擔任下列何種職務?(A)總統府戰略顧問(B)國防部參謀本部次長(C)國家安全局局長(D)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
【評論內容】以下為參考,有遺漏或錯誤歡迎指教
【評論主題】37 下列何者並非公法人?(A)臺東縣蘭嶼鄉公所 (B)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C)七星農田水利會 (D)國立空中大學
【評論內容】這一題,除非法令修正、有實務見解或學說大翻盤,不然這一題,A也是有機會是標準答案的。
【評論主題】24. 交通警察以手勢指揮交通,其性質為:(A)行政處分 (B)行政規則 (C)行政指導 (D)事實行為
【評論內容】除非題目有更詳細說明,否則這一題再講更清楚,是一般處分,一般處分的特徵有八個字- 「雖然特定,可得確定」。
【評論主題】31 小璇與小麗是同性伴侶,兩人相戀同居已有一年。小麗由於失業開始酗酒,每在酒醉後毆打小璇,使小璇身心受傷。請問小璇是否可以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向法院聲請核發民事保護令,命小麗搬離兩人的同居住所
【評論內容】同居情侶是事實上的夫妻,也就是說雖然沒有去登記為夫妻關係,但所有的言行舉止跟真正的夫妻相同
【評論主題】22 甲夫乙妻收養丙時,丙已有三歲之子 A,則 A 與甲、乙之親屬關係為何?(A)直系血親 (B)直系姻親 (C)旁系血親 (D)無親屬關係
【評論內容】收養,如同樓上說的,就是擬制血親,所以A要稱呼甲乙為阿公、阿嬤
【評論主題】30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A)監察委員(B)司法院大法官(C)行政院院長(D)考試委員
【評論內容】在中華民國憲法第55條第一項所明列,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評論主題】23 依憲法規定,下列何者為我國最高行政機關首長?(A)總統(B)最高行政法院院長(C)檢察總長(D)行政院院長
【評論內容】
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法政背景出身的人士會說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其實是內閣制的國家,總統只是虛位元首。
但是政治文化的關係,人民普遍都會認為國家元首才是國家最高行政首長。
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訂定了國家安全會議,使得總統開始有了憲法上的實權,中華民國也因此走向雙首長制的國家一直到今天。
【評論主題】37 行政機關核准申請人所請案件,但同時在書面核准中加註附款,要求申請人須於核准後一個月內捐贈政府社區發展基金五十萬元,否則將予以行政強制執行,此附款應屬下列何種型態之附款?(A)解除條件(B)停止條
【評論內容】負擔就是甜頭後面的苦頭,這樣記就可以了。例如行政機關核發給我一張建築許可執照,我可以蓋一間工廠了,我心裡一定很高興,這是受益處分。可是要我加裝防噪音設備,我臉色就不好看了,是負擔處分。
【評論主題】7 依憲法第 10 章中央與地方權限之劃分規定,下列那一種係由中央立法並執行的中央專屬事項?(A). 教育制度(B). 警察制度(C). 司法制度(D). 行政區劃
【評論內容】反正永遠記住,除非法律修正,不然目前中華民國的外交、國防和司法一律由中央全權負責,當然還有其他,可自行翻閱資料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法人?(A)臺北市政府 (B)彰化縣 (C)農田水利會 (D)屏東縣佳冬鄉
【評論內容】行政法上有一個專有名詞,稱為「機關人格否定說」,講白話就是行政機關跟本不是人,行政機關是公法人的左右手,臺北市政府犯錯,是找臺北市討公道,不是找臺北市政府。就跟小偷用雙手偷東西,最是後罰小偷整個人,不是罰小偷的左右手是同樣的道理。所以臺北市不等於臺北市政府,這一點千千萬萬要記住,這一點非常、非常基本。
【評論主題】40 對公務員採取最廣義定義之法律為以下何者?(A)刑法(B)公務員服務法(C)公務人員保險(D)公務人員任用法
【評論內容】現在不同了,國家賠償法才是定義最廣義的公務員的法律。
【評論主題】行政程序法所稱行政機關,除了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外,尚包括:(A)各級民意機關(B)司法機關(C)監察機關(D)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三條第二項中的,各級民意機關,就是各級立法機關。
【評論主題】1 依據司法院釋字第601號解釋,下列何人不受憲法第81條「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規定之保障?(A)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法官(B)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C)司法院秘書長(D)司法院副院長
【評論內容】儒大大分析得非常透徹,謝謝分享。
【評論主題】19 下列那一種行政行為,不具法律上拘束力?(A)行政處分(B)行政契約(C)法規命令(D)行政指導
【評論內容】但是要特別注意,行政指導依然也是公權力行政,是單純高權行政,如果公務員作成時有錯誤,造成人民的生命及財產受到損失,依然有機會可以國賠。
【評論主題】下列何項人員適用公務人員保障法?(A)教育部政務次長(B)中央銀行總裁(C)僑務委員會委員(D)考試及格任用之國立大學職員
【評論內容】政務次長是政務官,而常務次長是事務官,而且還是簡任十四職等。
【評論主題】考試權之性質,在西方三權分立之架構下,實際上應屬於何種權力?(A)行政權(B)立法權(C)司法權(D)監察權
【評論內容】所以教授行政法的老師都說,考試院在組織上和實質上都是行政機關。
【評論主題】5 下列有關法令位階之敘述,何者錯誤?(A) 自治條例之位階皆高於法規命令 (B) 自治條例之位階高於同一自治團體之自治規則(C) 法規命令之位階高於行政規則 (D) 法規命令之位階高於委辦規則
【評論內容】自治條例不是中標法第三條的條例,中標法第三條的條例,是中央的法律使用的。
【評論主題】13 行政程序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規定之行政處分與第二項規定之一般處分之主要區別在於:(A) 前者對外發生法律效果,後者則對內發生法律效果(B) 前者係單方決定,後者則須雙方決定(C) 前者對象為特定人
【評論內容】一般處分的八字特徵-「雖非特定、可得確定」
【評論主題】下列何種公務員受任期保障?(A)審計長 (B)政務委員 (C)行政院副院長 (D)各部會政務次長
【評論內容】我在此補充一點,審計長是法制上的政務官,不是學理上的政務官。
【評論主題】依據公務員懲戒法之規定,若國防部部長遭彈劾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其得適用下列公務員懲戒處分之種類為何?(A)休職 (B)減俸 (C)記過 (D)申誡
【評論內容】中華民國國防部長為文官職,可參考國防法第12條。
【評論主題】假設甲乙為兄妹,丙為甲妻,丁為乙夫,問丙丁之親屬關係為何?(A) 二等旁系血親(B)二等旁系姻親(C)三等旁系姻親(D)沒有親屬關係
【評論內容】這就是配偶之血親之配偶,目前在中華民國的民法,姻親分為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沒有「血親之配偶之血親」,也就是親家跟本不是親戚。
【評論主題】下列何種事項無須經立法院之議決?(A)國家重要事項之決定(B)總統之罷免(C)預算案之通過(D)內政部部長之任命
【評論內容】我在此補充,中華民國的政務官,有分學理上和法制上的。
【評論主題】下列那一項是國際法上制裁的最後手段?(A)斷絕外交關係(B)戰爭(C)經濟制裁(D)干涉
【評論內容】這就跟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是同樣的道理,當有意見不合的時候,大都是先理性協商,最後不得已才可能動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