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i】評論
(B)第二次撥打報案專線電話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幣 6 千元以上 1 萬 2 千元以下罰鍰法規名稱: 違反海岸巡防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四、1.違反本法第十六條,無故撥打專線電話經勸阻不聽或故意謊報案件者 ,第一次處行為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第二次處行為 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2 前項情形另有惡意挑釁、謾罵侮辱或第三次以上違規等情形者,最高得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罰鍰。